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通知
录入: 时间:2022-11-16
校属各部门、单位:
冬季来临,气温骤降,学校师生现正处于居家抗疫状态,用火用电用气时间集中且用量大的情况突出,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为了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安装电气线路。严格检查电气线路,及时更换绝缘层破损、老化的线路。需增加电容、电路维修的场所,请向后勤服务报备,由专业电工负责调配、维护。
二、加强火源使用管理。严禁使用燃煤、木炭、明火取暖设备;学生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存放酒精、汽油等危化物品。
三、加强燃气使用管理。严格检查天然气入户阀门和管线,防止可燃气体泄漏;正确使用燃气灶具、热水器,睡前应关闭燃气阀门。
四、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避免在一个电源插座上安插过量的用电设备,防止插座过载而引发火灾;及时关闭照明灯、电脑、打印机、空调、饮水机、路由器等用电设备。
五、正确使用消毒酒精。 为有效消杀新型冠状病毒,现校内各处都摆放着消毒酒精,为防止酒精爆燃而引发火灾,请广大师生务必谨慎使用。切实做到正确存储酒精,远离火源,不要放置在儿童易于触及的场所;使用酒精时要注意通风,并且远离高温物体,不能与明火接触,在喷洒高浓度酒精后,不能立即做饭,打电话,吸烟等。
六、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所有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区域,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公共室内场所、建筑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住宅室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飞线充电。
七、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保持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消防车通道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停放机动车;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走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设置障碍。
八、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全体职工必须树立节约用电、安全意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严格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所属区域的安全管理,有效避免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连着千家万户,事关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与安宁,事关学校发展和稳定。请广大师生务必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好火灾防范,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保卫处(维稳办、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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