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机构设置

保卫处工作职责

浏览数:145次 发布时间:2021-08-11 打印本页

录入:ycc     时间:2016-05-03

 

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落实学校各项治安保卫工作、消防工作的制度,落实防火、防盗抢、防渗透、防破坏和防诈骗、防窃密等治安防范措施。

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辟信息来源,及时掌握校园安全动态,确保学校政治稳定;按照学校的决策,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

三、负责校园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参与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做好基层群防群治工作。加强对敌隐蔽斗争,积极配合公安、国安等部门查证有关线索。

四、负责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暂住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员的管理,负责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户籍管理工作。

五、负责做好学校维稳和综合治理、校园安全管理及安全督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对破坏校园秩序和损坏校园环境的现象进行整顿治理。

六、负责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完善校园交通设施,协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发生在校园内的交通事故纠纷。

七、负责做好全校监控等技防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

八、抓好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维护及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九、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检查指导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和其他职能部门需协助做好的工作。

 

 

 


版权所有@邵阳学院 |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七里坪 | 邮编:422000

湘教QS3-200505-000283 | 湘ICP备 14006633号 | 技术支持:百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