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关于加强动火作业审批管理的通知
录入: 时间:2025-09-08
邵阳学院关于加强动火作业审批管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湖南省电气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十条硬措施》等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校园内动火作业实行"谁动火、谁管理;谁动火、谁负责"的全流程监管机制,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动火。所有作业单位须严格履行许可审批手续,落实动火申报、过程监护、应急处置等全链条责任,切实保障校园消防安全。
一、管理范围与定义:动火作业是指在校园区域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二、审批管理要求:
(一)动火单位应于动火作业前申请办理《邵阳学院动火安全作业许可审批表》(一式四份,申请单位、区域单位、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各留存一份)。
(二)动火单位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并与管理单位(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定应急预案。
(三)门店动火作业、校园工程建设及维修维护工程的动火作业由基建和后勤服务中心审批;实验场所的动火作业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校园家属区相关动火作业由工会审批;相关动火审批材料留存备查。
(四)审批表限单次使用,严禁擅自变更作业范围、时间、人员及监火人配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须终止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审批表》的;擅自变更动火作业范围、时间、监火人和动火作业人员的;动火作业过程中未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要求的;其他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
四、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邵阳学院动火作业许可审批表
保卫工作部(维稳办)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邵阳学院动火作业许可审批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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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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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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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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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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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时间 |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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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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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监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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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现场联系人 |
电话: |
动火单位负责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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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
单位
安全
措施 |
1.现场监火人是否落实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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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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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现场是否清理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警戒区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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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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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与动火施工单位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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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风(五级及以上)或降雨等恶劣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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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动火作业前“八不”。 ①不在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时动火;②不在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时动火;③不在附近有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时动火;④不在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管道和未经洗刷干净、未排除残留油质的容器、管道旁动火;⑤不在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旁动火;⑥不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排除易燃、易爆物时动火:⑦不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其下方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时动火;⑧不在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时动火。 8.动火作业中“四要”。 ①要在动火前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②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要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③要在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时,及时扑救;④要求动火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9.动火作业后“一清”。 动火作业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作业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方能离开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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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动火区域单位(部门)负责人意见: (盖章) 20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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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单位(部门)意见 |
审批人: (盖章) 年 月 日 |
保卫部门 意见 |
审批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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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审批表复印件带至动火现场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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