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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013-04-16 管理办法 邵阳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邵阳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全面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我校决定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下面简称“训练计划”)。为了使本训练计划工作落实到实处,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立校、省、国家级多层次“训练计划”,将“训练计划”与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结合,把“训练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科生教学管理体系;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统筹有关选修课程开设;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和校内组织协调机制,制定相关的制度性文件;拓展项目资金资助渠道,加大创新创业教育软硬件建设投入;实行导师制,加强校内外导师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氛围,全面开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第一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我校每年将立项40个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以推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在我校的实施,使更多的学生得到锻炼的机会。

第二类: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我校每年将立项10个校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使学生学会自主创业。

第三类: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我校每年将立项5个具有开发前景校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校从实施情况良好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三、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

1、学校成立“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团委、学生工作处、科技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计财处、招生就业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全面负责“训练计划”的实施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教授组成的“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评审项目可行性,指导项目开展,检查项目进度,评价项目绩效,组织项目验收。

3、各系部成立系部级“训练计划”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训练计划”组织与实施。

4、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教务处:组织项目申请、评审、批准,监督项目实施,按项目进行经费管理,认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为参加项目的学生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包括选课、考试、成果认定等;对参与项目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

团委:参与项目立项申请推荐;定期组织学生与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通过大学生科技协会,组织参与项目的学生开展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研究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

学生工作处:加强班主任、班导师队伍建设,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协调系部素质教育活动,营造科技创新文化氛围。

科技处:参与项目立项申请推荐;负责指导学生的科研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协助做好专利申报工作和学生重点科研项目的确定;负责日常大学生科技活动专家咨询指导和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成果的评审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为学生进入实验室提供设备条件信息,并协调校内设备为学生开展创新活动服务。

计财处:协同教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管理,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⑺ 招生就业处:指导学生创业计划的实施和市场开发。

四、项目运行及管理办法

1、项目申报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科研精神的学生。项目执行时间为1-3年。申报工作分选题征集与立项申报两个阶段进行。

选题征集: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以解决某一科学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学校每年于计划启动初期,在全校师生中征集选题,经系部“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和学校“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审核,确定项目选题指南,在校园网上公布。

立项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兴趣,在指南范围内进行项目选择,以双向选择方式确定指导教师,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开展文献调研,提出研究方案,完成项目申报书填写。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系、跨专业联合申报。创新团队参加人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评审及认定程序

根据学校启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安排,各系部“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对本系部学生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填写推荐意见,报学校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系部推荐的各项目进行书面评议,确定拟立项项目。

学校“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组织项目审查答辩。由拟立项项目负责人以PPT方式阐述项目立项的目的、意义、研究内容、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预期目标及可行性分析等,专家提问并咨询。根据学生答辩情况,专家委员会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经费;确定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重点资助项目为拟推荐“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般资助项目为“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填写项目认定书,进一步完善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明确项目分步实施计划及阶段目标,制定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立项项目及相关信息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学校发文公布并报教育部。

3、项目运行要求

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学生个人或团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认定书要求如期开展工作。每半年提交一份研究进展报告,系部“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和学校“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根据其进展情况,加强针对性指导。

学校跟踪管理项目进展情况,每年实施一次项目中期检查,根据项目研究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资助。

学校、系部定期组织参加项目的学生开展学术交流,并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创业研究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开展经验交流。

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工作懈怠等情况的项目组,学校立即终止其项目运行,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4、项目验收

项目组按项目认定书目标按期完成项目总结报告,详细说明经费使用情况,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填写《项目结题表》,向学校提出验收申请。

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答辩会,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审议,通过者颁发结题证书,并对成果给予奖项申报推荐。

教务处、学工部、团委联合组织成果展示,汇集材料,上报教育部。

5、项目变更

在研究工作中,涉及减少、变更研究内容,提前或推迟结题,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由学生所在系部“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审核后签署意见,报校“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批准。

五、经费使用与管理

1、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资料费、调研费、实验费、会议费,以及购买实验耗材等开支。由项目工作小组统一规划管理,专款专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学生经费支出要经指导教师和项目工作小组签字后到计财处报销。

2、项目经费分三期下达:项目确定后,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邵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并下达第一期项目经费4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40%,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20%

3、项目经费可用于学生发表论文或其他成果,成果发表时须注明“邵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4、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时,项目负责人要提供经费使用明细,以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5、凡无故延迟或执行不力又无改进措施的项目,项目工作小组将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六、保障机制

    1、成立“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协调机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总体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支撑条件,鼓励学生积极申报项目,并对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给予奖励。

2、学校各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研究中心、实验示范中心、校外优秀实习基地、校企合作基地、就业教育基地等将为本科生的科研创新实验和创业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实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

3学校为参加项目学生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包括选课、考试、成果认定等。

4、学校给予项目1:1配套经费支持,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学校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截留和挪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的项目经费,并积极引导学生使用好经费。

5、学校配备优秀的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创新创业训练。鼓励教学科研能力强、科技成果突出、有创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参加指导工作;鼓励青年教师在项目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参与指导,并制定相关政策,认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予以鼓励。对优秀指导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外,同时在年度评奖评优及职称晋升中予以优先考虑。

6、学校积极聘请一批实践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校外企业工程师担任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导师。组成导师团队,指导学生的研究、开发和创业。

7、学校将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积极组织参与项目的学生参加各种与创新创业有关的会议、论坛和社会实践,组织项目学生俱乐部、创新创业计划网站,举办创新创业讲座,定期开展相关活动,为学生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创办学生创业园,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载体。同时,学校将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相互交流,提高指导教师实践指导水平。

                           

 

 

 

 

 

 

邵阳学院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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