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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邵阳学院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 的通知
2025-04-21 创业政策 邵阳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关于印发《邵阳学院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

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单位:

《邵阳学院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已经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邵阳学院 2025  4  18 

 

 

 

 

 

 

 

邵阳学院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4]42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教发 [2025]3 )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大学生创业工作专班,各二级学院成立创业工作小 组。将二级学院创业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纳入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并与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挂钩,获得“金种子杯”创业大赛金、银、铜、优胜奖项目所在学院年终考核分别按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予以加分,有创办企业在就业创业工作考核中按 0.3 /个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 3 )。

二、推进高校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聚焦湖南省“4×4”和邵阳市“3×3”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学科专业内涵重塑,积极探索建立项目制课程和教学模式,开展创业菁英班、实验班、创业微教育等多元化教学,加快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创业教育、创业实践、专业教育及实习实训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支持创业指导教师开展教研教改

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下:

(一)指导大学生创办企业成效显著的或获得“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以下简称金种子大赛)金奖的第一指导老师,可以以该项成果为基础直接牵头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可直接立1 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或1 个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资助课题。

(二)指导大学生创办企业成功或获得金种子大赛银奖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可直接立项 1 个省级教改研究一般项目或 1个省级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资助课题。

(三)指导大学生创办企业成功或获得铜奖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可直接立项 1 个省级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

以上申报及立项均单列指标进行。

(四)指导大学生创办了企业或获得金种子大赛奖项的指导老师,在“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评比时,同等条件优先。

四、支持创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定及评奖评优

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下:

(一)指导大学生创办企业成效显著或获得金种子大赛金奖的第一指导老师,可直接申报并经审核后认定为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并在湖南省教书育人优秀人才项目、省教育厅“最美思政课教师”评比时优先考虑。

(二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对于指导大学生创办了企业的或获得金种子大赛铜奖及以上的第一指导老师给予倾斜。在金种子大赛中获金奖、银奖、铜奖的指导老师在职称评定中等同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

(三对老师指导学生创业和参加金种子比赛的,给予工作 量的认定。指导学生创办企业并入驻邵阳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且保持企业正常运营的第一指导老师、遴选为学校大学生创业导师团队的老师,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 40-100 学时/年的工作量认定;指导毕业生自主创业并以该形式毕业的第一指导老师,一次性给予 40 学时的工作量认定;指导学生在金种子大赛获奖

的指导老师获奖当年给予 100 学时的工作量认定。以上工作量不作为基本教学工作量。

(四)在金种子大赛获奖的项目,给予奖金奖励。学校根据官方奖励按照 1:1 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五、完善创业大学生学业支持政策

(一大学生在校期间创办企业及参加金种子大赛,可折算成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成立创业团队并工商注册,有经营活动和资金流水计 3 分;成立创业团队并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计 2 分;参

加创业训练营活动并撰写完善的商业计划书计 1 分;参加金种子大赛获奖参照人才培养方案中A 类竞赛获奖计分。

优秀创业成果可替代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建立支持大学生“边创业边学习”的制度,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休学创业的学习年限可延长至 6 年,为大学生解决创业后顾之忧。在校期间创业成功或参加金种子大赛获奖的学生在转专业时可直接认定为有专长。

六、支持创业大学生评奖评优

(一创办企业成功的或获得金种子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项的大学生,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评定为湖南省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可单列指标参评湖南省“最美大学生”,且优先推荐获评 “最美大学生”的创业大学生参评省级青年创业人才。

(二创办企业成功的或获得金种子大赛铜奖及以上的大学生,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在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三好学生、十佳大学生等各项荣誉奖项评比时优先考虑。

(三对参加金种子大赛获得官方奖励的,学校据官方奖励按 1:1 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七、设立大学生创业支持资金

(一)学校每年预算创新创业专项资金 120 万。

(二在湖南省邵阳学院教育基金中设立邵阳学院大学生创业公益基金 150 万。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当年起执行。

本办法由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邵阳学院办公 2025  4  21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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