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
2020-11-11
通知公告 邵阳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湖南省教育厅文件
湘教发〔2020〕35 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 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推动 各地、各学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全面深化创新
创业 教育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我厅制定了《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2020 年 9 月 15 日
湖 南 省 “互 联 网 + ”大 学 生 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 众创新”生力军的重要平台,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 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有力抓手。为深入贯 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 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 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 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特制定以下激励措施。
一、将大赛获奖情况纳入全省高校“双一流”建设绩效考核、 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与认证、高校毕 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等工作的考核内容,作为一流本 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现代 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项目、大学生创 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项目遴选、经费分配和考核评价的因素。
二、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 校服务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内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省赛一 等奖获奖项目,等同于立项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 (实践育人类),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等同于项目负责人。
三、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国赛金奖项目的第一 指导教师可以该项目相关成果为基础直接牵头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可直接立项 1 项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或 一般项目,申报和立项指标单列;可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湖南 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在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评审中同等条件 下优先。
四、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直接入选湖南省大 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没有在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教师同 时奖励立项 1 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五、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的项目第一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 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第一负责人是应 届本科毕业生且所在高校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可申请免试推 荐就读研究生资格;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赛金奖和银奖 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在毕业当年可获得“专升本”推荐免试资格, 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其就读学校签约的“接收院校” 对应专业学习。
六、省赛获奖项目优先入驻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 地,享受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扶持资金等相关优惠政策。
七、对积极组织大赛活动的市州教育(体)局和高等学校, 省教育厅将综合本地组织实施、学校参赛报名、大赛获奖及社会 反响等情况,设立市州优秀组织奖和高校优秀组织奖。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 年 9 月 16 日印发
湘教发[2020]35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1)(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