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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工作职责

来源: 时间:2023-02-06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工作职责

职责范围: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是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章程建设、学科建设、高教研究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健全完善实施机制。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督促专项规划与二级单位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2.负责推进章程建设。组织章程的修订完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检查监督,推进依法治校、循章办事、依章管理工作。

3.负责统筹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学科建设工作。制定与完善相关制度;组织相关项目的规划、论证、实施、评估、验收等工作。

4.负责分析整理高教信息、开展高教研究。收集、整理国内外高教信息、发展动态、典型案例;编制《决策参考》。组织开展战略研究、院校研究与校本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5.负责推进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持续推进破“五唯”,健全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体制。协助推进学生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二级单位评价改革、学校治理体系改革。

6.负责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优化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协助二级单位明确阶段目标和年度目标,组织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7.负责长沙理工大学对口援助工作的联系、组织与协调。

8.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重大改革、重要专项改革进行论证。

9.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范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学科建设、重大改革中的廉政风险。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一办公楼601~603

招生咨询:0739-5432591 就业咨询:0739-543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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