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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参考 第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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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参考

  

43

 

邵阳学院发展规划处主办             20191010

 

教育资讯

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 ……1

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 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 ………………………………………………11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首次发布 ………………………………20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21高教论坛

各国学者齐聚清华共议“数字经济治理与法律科技创新”…………23

6所高校发起成立中国计算法学发展联盟…………………………25

“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启动…………………………………………27


教育资讯

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

教高〔20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二十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围绕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教育教学管理

  1.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高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动形成“三全育人”工作格局。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把课程思政建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统一、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统一,充分发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建成一批课程思政示范高校,推出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选树一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建设一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引领带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2.激励学生刻苦学习。高校要切实加强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要提升学业挑战度,强化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过程和教学考核等方面的质量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学分总量和课程数量,增加学生投入学习的时间,提高自主学习时间比例,引导学生多读书、深思考、善提问、勤实践。合理增加学生阅读量和体育锻炼时间,以适当方式纳入考核成绩。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

  3.全面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比例结构,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提高课程建设规划性、系统性,避免随意化、碎片化,坚决杜绝因人设课。实施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着力打造一大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金课”。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探索智能教育新形态,推动课堂教学革命。严格课堂教学管理,严守教学纪律,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4.推动高水平教材编写使用。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教材建设,落实高校在教材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健全教材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教材工作部门。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鼓励支持高水平专家学者编写既符合国家需要又体现个人学术专长的高水平教材,充分发挥教材育人功能。

  5.改进实习运行机制。推动健全大学生实习法律制度,完善各类用人单位接收大学生实习的制度保障。充分考虑高校教学和实习单位工作实际,优化实习过程管理,强化实习导师职责,提升实习效果。加大对学生实习工作支持力度,鼓励高校为学生投保实习活动全过程责任保险,支持建设一批共享型实习基地。进一步强化实践育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成一批对区域和产业发展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

  6.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挖掘和充实各类课程、各个环节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强化创新创业协同育人,建好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和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持续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高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整体水平,办好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7.推动科研反哺教学。强化科研育人功能,推动高校及时把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激发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加强对学生科研活动的指导,加大科研实践平台建设力度,推动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基地更大范围开放共享,支持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提高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统筹规范科技竞赛和竞赛证书管理,引导学生理性参加竞赛,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效果。

  8.加强学生管理和服务。加强高校党委对学生工作的领导,健全学生组织思政工作体系,坚持严格管理与精心爱护相结合。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诚信管理,严格校规校纪刚性约束。配齐建强高校辅导员队伍,落实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要求,积极探索从时代楷模、改革先锋、道德模范、业务骨干等群体中选聘校外辅导员。积极推动高校建立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开展“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工作,配齐配强学业导师、心理辅导教师、校医等,建设师生交流活动专门场所。

  9.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科学确定课堂问答、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业测评、阶段性测试等过程考核比重。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加强学生体育课程考核,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者不能毕业。科学合理制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严格全过程管理,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落实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严格学士学位标准和授权管理,严把学位授予关。

  二、深化教育教学制度改革

  10.完善学分制。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和数量,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余地的教学制度。支持高校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安排符合条件的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和学业生涯规划。推进模块化课程建设与管理,丰富优质课程资源,为学生选择学分创造条件。支持高校建立与学分制改革和弹性学习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校际学分互认与转化实践,以学分积累作为学生毕业标准。完善学分标准体系,严格学分质量要求,建立学业预警、淘汰机制。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修满毕业要求的学分,应准予毕业;未修满学分,可根据学校修业年限延长学习时间,通过缴费注册继续学习。支持高校按照一定比例对特别优秀的学士学位获得者予以表彰,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或奖励证书。

  11.深化高校专业供给侧改革。以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求为导向,构建自主性、灵活性与规范性、稳定性相统一的专业设置管理体系。完善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推动本科高校形成招生计划、人才培养和就业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高校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引领带动高校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内涵提升,做强主干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升级改造传统专业,坚决淘汰不能适应社会需求变化的专业。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实施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促进各专业领域创新发展。完善本科专业类国家标准,推动质量标准提档升级。

  12.推进辅修专业制度改革。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逐步推行辅修专业制度,支持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其它本科专业。高校应研究制定本校辅修专业目录,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专业类。原则上,辅修专业学生的遴选不晚于第二学年起始时间。辅修专业应参照同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确定辅修课程体系、学分标准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要结合学校定位和辅修专业特点,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形成特色化人才培养方案。要建立健全与主辅修制度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与资源配置、管理制度联动机制。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13.开展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支持符合条件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为学生提供跨学科学习、多样化发展机会。试点须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后,通过高考招收学生。试点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试点人才培养方案要进行充分论证,充分反映两个专业的课程要求、学分标准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不得变相降低要求。高校要推进试点项目与现有教学资源的共享,促进不同专业课程之间的有机融合,实现学科交叉基础上的差异化、特色化人才培养。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应在证书中予以注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得开展授予双学士学位工作。

  14.稳妥推进跨校联合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实施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发挥不同特色高校优势,协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该项目须报合作高校所在地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该项目相关高校均应具有该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通过高考招收学生。课程要求、学分标准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不得低于联合培养单位各自的相关标准。实施高校要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签署合作协议,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学生管理和服务。联合学士学位证书由本科生招生入学时学籍所在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颁发,联合培养单位可在证书上予以注明,不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得开展授予联合学士学位工作。

  15.全面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完善专业认证制度,有序开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本科专业三级认证工作。完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立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院本科教学评价、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为主体的全链条多维度高校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持续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合格评估。要把评估、认证等结果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改进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决策参考。高校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把其作为推动大学不断前行、不断超越的内生动力,将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管理等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内化为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先进理念,加快形成以学校为主体,教育部门为主导,行业部门、学术组织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质量保障制度体系。

  三、引导教师潜心育人

  16.完善高校教师评聘制度。高校可根据需要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加大聘用具有其它高校学习和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教师的力度。出台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行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加强聘期考核,准聘与长聘相结合,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引导高校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开展兼职教师岗前培训,为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急需紧缺人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研究出台实验技术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优化高校实验系列队伍结构。

  17.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高校要以院系为单位,加强教研室、课程模块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供必需的场地、经费和人员保障,选聘高水平教授担任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支持高校组建校企、校地、校校联合的协同育人中心,打造校内外结合的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要把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放在与教师队伍建设同等重要位置,制定专门培养培训计划,为其职务晋升创造有利政策环境。

  18.完善教师培训与激励体系。推动教师培训常态化,探索实行学分管理,将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考核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加强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以提升教学能力为目的,开展岗前和在岗专业科目培训。推进高校中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建立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内外访学、挂职锻炼、社会实践制度。完善校企、校社共建教师企业实践流动岗(工作站)机制,共建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鼓励高校为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设立荣誉证书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19.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明确各类教师承担本科生课程的教学课时要求。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让教授到教学一线,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把教授为本科生的授课学时纳入学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教师日常指导学生学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各类竞赛展演以及开展“传帮带”等工作,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20.建立健全助教岗位制度。助教岗位承担课堂教辅、组织讨论、批改作业试卷、辅导答疑、协助实习实践等教学辅助任务,主要由没有教学经历的新入职教师、研究生、优秀高年级本科生等担任。高校应建立健全助教岗位制度,完善选拔、培训、评价、激励和反馈的全流程助教岗位管理制度。新入职教师承担的助教工作应纳入教师工作量考核,对于表现优秀的应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中予以优先考虑。加强对担任助教工作学生的岗前培训和规范管理,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确保教学工作质量。

  四、加强组织保障

  21.加强党对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领导。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的要求,加强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领导。高校党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要把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题研究部署,高校主要领导、各级领导干部、广大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深入党建和思政、教学和科研一线,切实把走进学生、关爱学生、帮助学生落到实处。高校的人员、经费、物质资源要聚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形成全员、全方位支持教育教学改革的良好氛围。

  22.完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区域实际,明确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总体目标、重点内容、创新举措、评价考核和保障机制,加强政策协调配套,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投入力度。要进一步落实高校建设主体责任和办学自主权,提升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强内部统筹,着力解决建设难点和堵点问题。要加强对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效的督导检查,加大典型做法的总结宣传力度,推动形成狠抓落实、勇于创新、注重实效的工作局面。 

                                               教育部

2019年9月29日

                                       (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教育支持
社会服务产业发展 提高紧缺人才
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

教职成厅〔20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商务厅(局、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妇联:

  社会服务产业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和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产业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等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加快推进社会服务产业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全国妇联办公厅就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家政、养老、育幼等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融合发展新模式,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要求,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物业+养老服务”“互联网+养老”等新业态,不断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中高端新需求,以社区为重点依托,聚焦专业人才供给,拓展社会服务产业发展空间,以职业教育为重点抓手,提高教育对社会服务产业提质扩容的支撑能力,加快建立健全家政、养老、育幼等紧缺领域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支撑服务产业发展,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将社会服务产业紧缺领域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与学科专业调整,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建设,教育脱贫攻坚等同步设计,优先部署,促进协调发展。

  对接需求,分类施策。针对行业发展不同领域、不同模式、不同业态对人才的差异化需求,以服务家政服务、健康管理、养老照护、母婴照护等一线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重点,兼顾考虑储备社会服务新业态急需人才,分层分类推进培养培训。

  育训结合,统筹推进。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统筹推进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资助、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人才培养培训各环节,提高专业人才供给规模和质量。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有效增强,紧缺领域相关学科专业体系进一步完善,结构进一步优化,布局进一步拓展,培养培训规模显著扩大,内涵进一步提升,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化,为社会服务产业紧缺领域培养和输送一大批层次结构合理、类型齐全、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任务措施

  1.完善学科专业布局。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目录,及时增设相关领域本专科专业。以面向社区居民的家政服务、养老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托育托幼等紧缺领域为重点,对接管理、经营、服务、供应链等岗位需求,合理确定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等不同类型、层次学历教育相关专业和职业培训的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向家政、养老、育幼等相关领域专业倾斜。

  2.重点扩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积极增设护理(老年护理方向、中医护理方向)、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智能养老服务、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中医营养与食疗、助产、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幼儿保育、学前教育、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康养休闲旅游服务、健身指导与管理等社会服务产业相关专业点。鼓励院校根据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心理慰藉、家庭理财、收纳管理、服饰搭配和衣物管理、室内适老化设计、社区服务网点规划设计等产业发展新岗位、新需求,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每个省份要有若干所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类专业,引导围绕社会服务产业链打造特色专业群。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专业和规模。引导应用型本科高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加快培养高端家政服务人才,养老机构、家政机构、大型康养综合体经营管理等急需人才。

  3.加快培养适应新业态、新模式需要的复合型创新人才。鼓励引导普通本科高校主动适应社会服务产业发展需要,设置家政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老年医学、康复治疗学、心理学、护理学和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原则上每个省份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开设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托育服务相关专业。鼓励普通本科高校电子信息类、机械类、材料类等专业,高职院校电子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等专业增设相关课程,加快培养家庭服务机器人、健康监测、家用智能监控等健康养老、家政服务领域智能设施设备的研发制造人才,促进人工智能技术、虚拟现实(VR)技术、智能硬件、新材料等在社会服务业深度应用。在普通本科高校金融学类、高职院校财经商贸大类专业中增设相关课程,不断满足养老金融创新急需人才。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探索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等培养模式,加快培养社会服务产业相关领域管理和培训人才。

  4.积极培养高层次管理和研发人才。加强社会服务业相关学科基础科研。支持高校通过自设家政学等二级学科,开展相关产业政策研究和人才培养。促进相关交叉学科专业发展,服务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持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相关学科领域招收培养研究生,为企业和职业院校等输送业务骨干和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

  5.支持从业人员学历提升。鼓励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养老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报考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支持社会服务产业从业人员通过多种渠道接受职业教育,提升学历。开放大学要充分发挥办学优势,加快信息化学习资源和平台建设,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产业从业人员的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及支持服务模式。

  6.鼓励院校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推动职业院校联合相关企业,促进企业职工岗位技术技能水平提升。支持职业院校发挥资源优势,重点为困难企业转岗职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和贫困劳动力等就业重点人群从事社会服务产业提供职业培训,承担“雨露计划”“巾帼家政服务培训”“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等培训任务。鼓励职业院校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开展市场化社会培训。

  7.健全教学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在人才培养培训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持续更新并推进社会服务产业领域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的建设和实施。推进有关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实施。指导院校贯彻落实国家教学标准,按照有关要求科学制订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8.建设高质量课程教材资源。注重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安全意识、法治教育,有关专业课程重点向老年服务与管理、病患护理、母婴照料等领域倾斜,适度拓展心理学、医学、营养学、沟通技巧等基础知识。在国家规划教材建设中,加大社会服务产业紧缺领域相关专业教材建设支持力度,遴选200种校企双元开发的优质教材,倡导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鼓励有关院校引入企业真实项目和案例,开发或引入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中向相关专业倾斜,做好老年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的更新和使用工作。

  9.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积极招募、推动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联合社会服务产业优质企业、职业院校共同研制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母婴照护等紧缺领域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证书,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支持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紧缺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就业创业本领,促进高质量就业。在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托育服务等领域率先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同步探索建设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

  10.推动校企深度合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家政服务类、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或与职业院校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共建产业学院,合作开设相关专业,规范并加快培养专门人才。将社会服务产业紧缺领域列为校企合作重点领域,优先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创新项目、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等。全国建设培育1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发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示范企业和普惠养老重点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50家优质企业与200所有关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等,共建产业学院、大师工作室、协同创新平台、实习实训基地,实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培养模式,协同创新服务项目或开展技术研发,支持和鼓励企业承接教师实践锻炼和学生见习实习,深度参与紧缺领域人才培养培训。

  11. 鼓励学生创新创业。鼓励院校围绕“互联网+家政”“互联网+养老”“互联网+健康服务”等,建设众创空间,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创新和创业活动,做好创业项目的跟踪、指导和孵化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学生积极投入社会服务产业相关领域创业。支持鼓励相关专业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论证设置相关特色赛项。相关院校要根据毕业生特点,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创业服务。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到养老服务等公益属性较强的社会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家庭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12.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新增相关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应从具备家政、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工作经历人员中引入和选聘。优先支持社会服务相关专业领域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对相关专业予以重点推进。在“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中向社会服务相关专业倾斜。依托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支持紧缺领域人才培训。

  13.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入国(境)外相关领域职业标准、课程标准和技术标准,组织30所左右院校和企业引进国际先进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开发本土化培养培训标准、方案、专业课程和教材。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积极开展有关国际交流研讨活动。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部门协同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在社会服务领域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发挥牵头作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推动开展相关领域人才需求预测,指导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引导行业优质企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高度重视社会服务产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协同,健全工作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向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产业紧缺领域人才培养培训的院校倾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向家政、养老等社会急需专业倾斜的政策,吸引学生就读相关专业,保障相关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规定享受各类奖助政策,确保应助尽助。优先支持有关院校积极参与“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等项目,促进社会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建设若干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三)加强研究咨询

  加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建设,提高行业指导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组织的研究、咨询、指导、服务作用。设立一批社会服务产业紧缺领域教育研究项目,开展专题研究,为加快社会服务业人才培养提供理论支撑与智力支持。

  (四)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对社会服务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示范企业、特色院校、成长成才典型等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和学生家长认识社会服务产业新定位、新理念、新职业,吸引相关专业毕业生对口就业,增强职业归属感、荣誉感。

  (五)做好总结评价

  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将该意见相关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年年底前及时总结,并提供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培训现状做全面摸底,研究设立有关工作项目,引导有关院校落实该意见各项任务,将社会服务产业领域相关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培训情况作为对有关院校绩效考核、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支持第三方开展评估。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9年9月5日

                                            (来源:教育部)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首次发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在不断发展壮大中逐步走向世界,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活动日益增多。国家对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活动也由行政审批的直接管理转向政策指导的间接管理,高等学校境外办学迎来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新机遇和新挑战。进入新时代,在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加强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教育国际合作,科学谋划和稳步推进境外办学的需求日益迫切。同时,高等学校十分希望得到专业化的指导。为顺应这一要求,2018年2月以来,在教育部的指导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系统开展了高等学校境外办学课题专项研究,组织编写了《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试行)(2019年版)》,现正式予以发布。

指南包括总则、可行性分析、筹备建设、教育教学、组织管理、附则等六章,共七十二条。从招生与学籍、教学与科研、教师与学生、教学质量评估、行政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跨文化管理、风险管理、协议与章程签署、办学场地选择、培养方案制定和报备及办学地许可手续办理等具体环节,对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提供实操层面的技术指导。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希望指南的出台能促进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健康规范的可持续发展,为服务中外教育合作和人文交流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

本报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陆娅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产教融合重大改革任务。今年7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实施方案》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把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作为推进人力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性任务,以制度创新为目标,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推进机制,促进教育和产业体系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优势互补,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实施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重点在完善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人才培养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探索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新发展理念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园区。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高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要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支持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等各类院校积极服务、深度融入区域和产业发展,推进产教融合创新。

《实施方案》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负责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省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试点城市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将试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事、责任到人。

(来源:《人民日报》)

 

高教论坛

各国学者齐聚清华共议“数字经济治理与法律科技创新”

9月21日到22日,第二届计算法学国际论坛“数字经济治理与法律科技创新”在清华大学召开。本届论坛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联合主办,以“数字经济治理与法律科技创新”为主题,旨在探讨计算法学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前沿,对数字经济中的数据保护、平台治理和新兴科技监管等前沿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探索法律大数据应用与量化分析、法律科技应用创新,推动计算法学理论体系的完善。

论坛体现了国际化、专业度和交叉性等特点,来自中国、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的法律学者、司法界代表、资深技术专家以及互联网企业代表与会。

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副校长薛其坤代表清华大学向与会嘉宾表示诚挚欢迎,向第二届计算法学国际论坛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他希望计算法学交叉学科的发展能够给新兴科技的发展提供安全可控的法治保障,期待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能够惠及法治社会建设和法律职业人士。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发表了题为“计算法学的国际格局与中国机遇”的主旨演讲。他指出,计算法学是一门以解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生的法律问题为目标,通过信息技术的方法解决法律问题,发展法律行业的智能科技化运用,并实现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的要求的新兴学科。该学科经过长期积累与科学论证,在世界法学研究体系中已经展现其广阔的格局。清华大学倡导在当代中国科技创新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基础上发展计算法学,在数据、网络、人工智能等领域抓住时代机遇,呼吁更多从事计算法学学科建设的同仁联合起来,共塑计算法学的未来。

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院长William M. Treanor发表了题为“财产、隐私与科技革命”的主题演讲,他认为计算法学课程设计应该包括两个方向:一、在课程中融入技术,使不同背景的学生了解技术,例如计算机技术基础及高级课程、法律编程课、App设计选修课程的设计等;二、让技术特长的学生跟法律学生结合,例如与MIT学生组建计算法学团队等。对于科技中数据保护、个人信息的问题,Treanor认为个人隐私当中的财产权的初衷并不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20年前的财产权保护标准需要面对新兴技术的挑战。

维也纳大学法学院教授、欧洲法律研究院院长Christiane Wendehorst做了题为“数字经济中的数据伦理:德国的发展”的主题发言。她提到,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数据伦理这一话题,德国也于2018年成立了德国数据伦理委员。近年,德国从如何处理数据(包括非个人的数据)方面入手进行数据伦理的深入的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权利义务概念和原则,为搭建数据伦理法律框架做了大量富有建设性的工作。

本届论坛充分体现学科交叉、知识融合与跨界交流特色,突出问题研究的导向。在“数字经济中数据利用与治理”“数字经济中互联网平台治理”“人工智能的治理与法律规则”“新兴科技与法律监管”“法律大数据应用与量化分析”“法律科技创新与未来展望”等6个分论坛以及主题为“计算法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的闭幕式论坛中,与会嘉宾深入探讨了司法、科研、产业等领域共同关心的计算法学学术问题。

                                  (来源:《光明日报》)

 

6所高校发起成立中国计算法学发展联盟

9月21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等6所高校共同发起的中国计算法学发展联盟在北京正式成立。

据了解,联盟将通过领头高校联合协作的方式建立计算法学领域的学术共同体,建构融合信息技术与法律交叉研究、人才培养模式、国际合作交流的学术平台,对计算法学学科基本概念、课程体系、学科发展等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共同构建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的资源架构,探索对法律科技行业发展开展第三方评价的方法等。

作为联盟的发起单位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指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社会治理模式和法学研究范式的变革,法学研究者和法律工作者要从现象出发,转向深入的方法论思考,考虑数字化和智能化时代的法学学科创新发展。中国计算法学发展联盟的发起单位皆为法学与信息科学交叉学科建设的先行者,发展目标相近,对于对计算法学的定义、定位、内容和外延有着深度的共识。

 申卫星认为,在进行法学与信息科学交叉学科建设过程中,需要形成统一的学科名称,建立标准化的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具有实质评价标准的科研体系;学科名称宜具有概括性、传播力、科学依据和国际承认度。清华大学经过充分研究、国际交流和多学科的专家论证,将计算法学作为一个特色学科进行发展,使其能够包容数据法学、网络法学和人工智能法学。未来该联盟必将在该领域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引领者。

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表示,现代社会以科技为驱动。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是未来必由之路。理工科特色明显的高校中不仅应该具有传统法学的优势,更应该结合计算机科学、数学等理工科的优势,开展法学和信息科学等专业的交叉提供了很好的基础。联盟将作为相关高校学科发展的基础,推动建立二级学科,破解学科壁垒。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汪习根指出,发起成立中国计算法学发展联盟具有重要意义,也非常及时。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会全力支持、积极参与。计算法学浪潮势不可挡,需要提前进行二级学科布局,将计算法学既建构为一个部门法,也是一种方法论。

据悉,在中国计算法学发展联盟第一次工作会议结束后,6所高校将根据会议讨论的情况起草共识文件,并确立联盟的运行制度和工作计划。下一步,中国计算法学发展联盟将推进“计算法学”向公认的二级学科方向进行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等方面互相协作。欢迎更多致力于进行计算法学学科建设的高校加入联盟,共同推动法律与信息技术的交叉融合,推进新文科背景下法学教育的创新。

                           (来源:《光明日报》)

 

“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启动

40多名省部级政法领导干部将登上高校讲台授课

10月9日,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召开“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组织实施工作。这是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首次集中组织政法实务专家走上高校讲台,规格高、范围广、实力强,是协同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的一项重大工程。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郑富芝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一新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思想为主题,以培养造就又红又专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为目的,选派一批政治立场坚定、政法实践经验丰富、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具有法律学历学位背景的领导干部,到知名法学院校授课,引导法学院校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贡献才智。

 陈一新强调,办好大讲堂要把握“四个注重”:一是注重政治引领。要阐明法治形态背后的政治理论、法治模式当中的政治领导、法治道路底下的政治立场,引导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善于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观察、研究、解决法治中国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二是注重中国特色。要讲好中国法治奇迹、讲明中国法治智慧、讲清中国法治蓝图,强化法学院校师生的法治自信。三是注重实践特点。要植根政法实践,紧密联系政法实务,系统深入阐释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推动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四是注重高校需求。要提升针对性、讲究艺术性、增强互动性,紧贴法学院校需求优化授课选题,多用正能量鼓舞激励学生。

郑富芝指出,启动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是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目的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充分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宝贵经验,推动理论教学和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广大师生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和坚强捍卫者。

郑富芝表示,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是一项人才培养教学内容“补短板”的重要工程,是一项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工程。希望报告团注重授课内容与专业教学的紧密结合,多讲法学专业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多回应理论和实践上的难点问题,有效提高授课的针对性、生动性和感染力;突出课程高层次、注重课程的创新性、增强课程的挑战性,打造高水平的“金课”,形成品牌效应。参与高校要高度重视,把大讲堂工作纳入法学专业教学安排,精心组织,做好服务,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代表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授课人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代表举办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的首批16所高校发言。

 据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于2018年9月联合启动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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