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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实施工作 专项督导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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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内容

督导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1、章程实施的组织领导情况(15分)

1.1学校和领导重视情况(6分)

章程实施工作纳入党委会、校务会、校长办公会议程,纳入党委、行政述职内容。未纳入者每项扣2分。

查阅党委会、校务会、校长办公会记录本或会议纪要。查阅党委和行政述职报告。

1.2成立章程实施相关职能机构情况(5分)

成立了相关机构、明确了职权并开展了实际工作。未成立机构的扣5分,成立机制未明确职能扣2分,成立机制未实际开展工作者扣3分。

查阅相关文件。

1.3章程宣传、学习情况(4分)

印发了单行本,并师生人手一册;纳入新进教师入职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和新提拔干部培训内容,未做到师生人手一册的扣1分,未做到“三个纳入”的,每处扣1分。

查阅章程单行本,随机访谈师生。

2、章程内容掌握及章程实施满意情况(15分)

2.1中层干部章程内容掌握情况

(5分)

根据章程内容测试平均分按比例记分。

随机抽取若干名中层干部集中测试本校章程内容的掌握程序。

2.2章程实施学生满意情况(5分)

根据平均满意度按比例记分。

抽样调查若干名学生,对本校章程中学生权益保障方面条款的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2.3章程实施教职工

满意情况

(5分)

根据平均满意度按比例记分。

抽样调查若干名教职工,对本校章程中教职工权益方面条款的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3.章程规定落实及配套制度建设情况(70分)

3.1党委领

导下的校

长负责制

建设情况

(12分)

制定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党委会及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有效执行。未制定实施细则和两个议事规则的各扣1分;内容中有违反章程规定的,一处扣1分,最多扣4分;以上三个制度未执行的,一处扣1分,最多扣5分。

查阅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党委会及校长办公会议议程规则及其签发单;查阅近1年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记录、会议纪委;访变相关人员。

3.2校院

(系、部)

两级管理

机制建设

情况(12分)

3.2.1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的管理职权按章程规定得到落实6分。一处未落实的扣2分,扣完为止。

查阅与落实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在教学、科研及人财物管等方面职权有关的文件及其签发单,访谈相关人员。

3.2.2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得到执行6分。一处未执行的,扣2分,扣完为止。

抽查1个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近1年来的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以及会议纪要,访谈相关人员。

3.3学术管

理机制建

设情况

(12分)

已制定了学术委员会章程并得到有效执行。未制定的扣12分;条款内容与学校章程条款不相符的,一处扣1分,最多扣4分;学术委员会章程未得到执行的,一处扣2分,最多扣6分。

查阅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其签发单。查阅近1年来学校委员会以及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学术事务议题的会议记录;查阅学术委员会会议决议及其签发单;访谈相关人员。

3.4民主管理机制建设情况(10分)

制定了教代会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教代会组成、职责、会议规则及议事程序。未制定的扣10分;制度内容与学校章程不相符的,一处扣1分,最多扣4分;教代会职权以及教代会制度未得到落实的,一处扣2分,最多扣4分。

查阅学校教代会相关工作制度以及文件签发单;查阅近1年来的教代议程材料、会议决议以及代表提案落实情况的材料;访谈相关人员。

3.章程规定落实及配套制度建设情况(70分)

3.5社会参与机制建设情况(6分)

3.5.1建立了校理事会制度4分。未成立理事会扣4分;成立了理事会,但未召开理事会会议扣2分。

查阅成立理事会的文件及其签发单;查阅首次理事会会议决议、理事会章程及其签发单。

3.5.2成立了校友会(本科院校校友会还须具备法人资格)2分。未成立的扣2分。

查阅校友会注册资料。(专科院校校友会未登记的,查阅成立校友会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

3.6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建设情况(8分)

3.6.1制定了学生权益救济程序制度4分。未制定扣4分,制定了制度未得到执行扣2分。

查阅相关文件及其签发单。查阅学生重大违纪处分、退学处理以及学生投诉申诉案件处理案卷资料;访谈相关人员。

3.6.2制定了教职工权益救济程序制度4分。未制定扣4分,制定了制度未得到执行扣2分。

查阅相关文件及其签发单。查阅教职工重大违纪处分以及教职工投诉申诉案件处理的案卷资料;访谈相关人员。

3.7法治工作机制建设情况(6分)

3.7.1成立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且法治工作明确纳入有关校领导分管事项范围2分。未成立的扣2分,成立但未纳入校领导分管范围的扣1分。

查阅相关文件及其签发单;访谈相关人员。

3.7.2设置了法治工作机构2分。未设置的扣2分。

查阅相关文件及其签发单;访谈相关人员。

3.7.3聘请了兼职或专职法律顾问1分。未聘请的扣1分。

查阅相关文件;访谈相关人员。

3.7.4建立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1分。未建立扣1分。

查阅相关文件及其签发单;查阅有关决策的会议记录。

3.8章程实施机制建设情况(4分)

3.8.1建立了章程解释修改制度,明确了章程解释修改的机构、程序2分。未建立的扣2分。

查阅相关文件、会议纪要。

3.8.2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制定或管理方面的制度,明确了立改废释的机构及程序2分。未建立的扣2分。

查阅相关文件、会议纪要。

4.章程实施特色工作(10分)

 

形成了特色鲜明、示范性强、有一定影响力的章程实施工作经验,在中央主流媒体作典型经验报道或全国性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的酌情加5-10分。

查阅相关材料,由督导组提出加分意见,由专家委员会集体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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