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文件
邵院政字〔2025〕17号
关于印发《邵阳学院学生出国留学奖励办法 (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单位:
《邵阳学院学生出国留学奖励办法(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邵阳学院
2025年5月20日
邵阳学院学生出国留学奖励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国际化进程,加强与外方合作院校的合作与交流,鼓励学生通过出国学习,拓展国际化视野、增强国际竞争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用于奖励优秀学生赴合作院校攻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学习实践(不含海外带薪实习)和交换学习。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出国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国际交流处、教务处(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国际交流处。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 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良。
(三)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独立自主能力。
第四章 奖励类别及标准
第五条 奖励共分A、B、C、D、E五类。奖励名额根据学校当年预算核定,用完即止。
(一)A类用于奖励最后一个学年赴合作学校学习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
(二)B类用于奖励赴合作学校交换学习的学生。
(三)C类用于奖励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合作学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四)D类用于奖励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合作学校参加海外实践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
(五)E类用于奖励短期(3个月以内)出国(境)学习的学生
(六)D、E两类不可同时获得。
第六条 奖励条件及标准
A、B、D、E四类奖励,需完成相应学习任务,在项目结束后30日内提交完整学习报告及归国证明,方可申请;C类奖励,需完成一个学期学业并提供合作学校的成绩证明,方可申请。
(一)A类奖励条件及标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校期间完成相应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雅思或托福成绩达到合作学校直接进入专业课学习的标准,或通过合作学校语言内测达到入学标准,被合作学校录取并办理完成赴合作学校学习申请相关手续,根据在校表现,可申请奖励2-4万元,比例控制在年级人数的3%以内。
(二)B类奖励条件及标准
学校各专业非毕业班全日制学生,语言达到合作学校交换标准,符合《邵阳学院交换生管理办法》要求,可申请奖励1万元。
(三)C类奖励条件及标准
学校各专业应届毕业生,雅思或托福成绩达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合作学校录取标准,被录取攻读硕士学位并提供一学期的成绩证明,可申请奖励1万元。
(四)D类奖励条件及标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合作学校海外实践,可申请奖励1万元。
(五)E类奖励条件及标准
学校各专业非毕业班全日制学生,赴合作学校交流学习,可申请奖励0.5-0.8万元。
第七条 学生出国留学可按照《邵阳学院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素质拓展课程积分置换标准相应分值加分。
第五章 审批程序
第八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邵阳学院学生出国留学奖励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出国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出国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提交出国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第十条 拟奖励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获奖者必须在国外合作学校认真完成学习任务,有义务对所参加项目进行宣传和推介。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邵阳学院学生出国留学奖励办法》(邵院政字〔2024〕13号)文件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
附件:邵阳学院学生出国留学奖励申请表
附件
邵阳学院学生出国留学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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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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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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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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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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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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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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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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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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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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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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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类别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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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读必修课程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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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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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思考试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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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考试成绩 |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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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综合表现评价: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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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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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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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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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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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