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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章程
时间:2008-11-19

总则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雨集中的社会力量。 中国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利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而奋斗。

  中国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中国工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中国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生管理,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用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

  中国工会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全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为服工服务,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坚持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推进工这事业服务。中国工会努力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坚持爱国统。战线。加强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促进祖国的统一、繁荣和富强。

  中国工会在国际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广泛联系的方针,在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基础上,广泛发展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同全世界工人和工会在一起。为世界的和平、发展、工人权益和社会进步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