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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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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邵阳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10-27 管理制度 邵阳学院工会官网
 

邵阳学院文件

                                                      邵院政字〔202113

 


关于印发《邵阳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邵阳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已经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邵阳学院

                                     2021412

 

 

 

 

 

 

 

邵阳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

 

2021327日邵阳学院第四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要求,弘扬中华民族互济互助优良传统,减轻教职工的医疗负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互助金的来源与补助对象

第一条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同工同酬教职工(仅指正式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员)和离退休教职工,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医疗互助。

第二条  参加医疗互助的教职工每人每年缴纳互助金120元,由计划财务处于每年1月从个人工资中代扣,统一划拨到互助金账户(学校工会账户)。加入医疗互助的职工可在每年1220日前提出申请,于下年1月开始缴纳互助金,享受医疗互助金待遇。

第三条  个人缴纳的医疗互助金,在本办法生效期间不得中断。因各种原因人事关系脱离学校或自行停止缴纳互助金的教职工从停缴当年起不再享受医疗互助待遇,已缴纳的互助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学校每年4月底一次性划拨50万元作为互助金集体投入,如果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原则上由学校增加拨款,以保障互助金的正常运转。互助金账户余额超过100万元时,学校停止当年度经费划拨。

第二章 互助金的补助办法

第五条  本互助金补助的条件为:

   (一)在编在岗教职工、同工同酬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自愿按本办法要求,连续缴纳医疗互助金,且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因病伤在省、市医保中心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偿付,以及学校统一参加的各种互助金补助、保险理赔、肇事方赔偿之后,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本互助金起补额度为3000元。

第六条  下列情况造成的伤害,本互助金不予补助:

   (一)大面积自然灾害;

   (二)犯罪与违法、违纪、违章以及酗酒、打架、斗殴所造成的伤害;

   (三)自杀自残。

(四)其他因自身故意原因导致的伤害。

第七条  在编在岗、同工同酬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首次申请参加医疗互助金须填报申请表,从缴纳互助金的当年起享受医疗互助金待遇,其享受互助金补助周期为缴费年份,即当年11日至当年1231日。个人中途退出互助金,应当在122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计划财务处停止其下年代扣,该教职工同时不再享受医疗互助金待遇。

第八条  因个人原因中途申请加入互助金的在编在岗、同工同酬教职工与离退休教职工,应在1220日前重新填报申请表,于下年开始重新缴纳互助金并有区别地享受互助金待遇,其中第一年按照每中断(相差)一年下调互助金补助总额10%、最多下调30%核算,第二年开始正常享受互助金待遇。在校工作两年后才申请加入互助金的视同中途加入。

第九条  在编在岗、同工同酬教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因病伤、生育住院医疗,校工会或离退休工作处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探望并送慰问金(住院职工须提交医院盖章的住院证或者住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同一病种年度内多次住院者,原则上只探望慰问1次,所需费用由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处从相关预算经费中列支,不在互助金中开支。

第十条  本互助金缴纳对象符合第五条的规定范围,其住院的自付医疗费用按照“不同分段、不同比例”的原则分段核算,累计进行补助,本互助金的个人年度补助最高额度为15万元。具体标准为:

    (一)超过0.3万元至1万元的部分,补助45%

(二)超过1万元至3万元的部分,补助55%

(三)超过3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补助65%

(四)超过5万元至7万元的部分,补助75%

(五)超过7万元的部分,补助85%

 

分段补助核算参照表

分段

级数

自付金额

(元)

补助比率(%)

速算扣除数

(元)

本段内最高补助

金额(元)

1

03000

0

0

0

2

300110000

45

1350

3150

3

1000130000

55

2350

11000

4

3000150000

65

5350

13000

5

5000170000

75

10350

15000

6

70001以上

85

17350

107850

 

 

备 注

一、补助计算公式:补助金额=自付金额×对应分段的补助比率-对应分段的速算扣除数

二、核算举例:某职工可计入互助金补助自付金额为86136.75

按速算方法:补助金额=86136.75×85%-1735055866.24

按分段累加方法:补助金额=3000×0+7000×45%+20000×55%+20000×65%+20000×75%+16136.75×85%0+3150+11000+13000+15000

+13716.2455866.24

第十一条  “完全政策自付”不纳入申请补助额度基数。自付费用一律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单上反映的数据为依据,门诊等其他结算途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补助额度基数。

第十二条  本互助金补助对象在同一个互助周期(即同一医保年份)因病伤多次住院治疗,可累计申请补助,但累计不超过补助最高额度(第十条)。

第十三条  本互助金补助对象跨年度住院治疗的自付医疗费用,可计入入院年度或者出院年度的互助金补助起补额度,由补助对象自行选择年度申请补助。如出院年度退出互助金,仅核计入院年度内的自负医疗费用。

第十四条  申请本互助金补助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真实有效的《邵阳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金补助申批表》;

   (二)申请人的住院医药费收据;

   (三)申请人的医保中心城镇职工住院结算单;

   (四)其他补助、赔付佐证材料。

第十五条  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于每年4月上旬,集中为因病伤住院治疗的职工办理补助审批,其他时间不予办理。互助金补助通过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互助金补助办理流程:个人填写补助审批表→分工会或离退休工作处签署意见→互助金管理人员审核→互助金财务(工会财务)核算→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集中公示→互助金发放。

第三章 互助金的管理

第十六条  成立邵阳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金管理委员会(简称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工作由校工会牵头,互助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监察室、审计处等部门的负责人及从教职工中选出的若干名代表组成,具体人选由校工会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名产生,经校工会委员会通过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互助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对本办法组织修订;掌握年度互助金的划拨、缴纳及使用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校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

第十八条  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下设互助金管理办公室及互助金收支管理小组、互助金补助审查小组、互助金使用监督小组。互助金收支管理、审核补助业务工作主要由校工会财务承担;互助金监督工作主要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承担。互助金管理各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对互助金收支、补助审查和使用监督职责。

互助金收支管理小组的职责是接受互助金入账,办理补助报账。由校工会财务设立专账,承担收支记账业务,并按财务制度汇总,每年定期向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书面报告。

互助金补助审查小组的职责是组织报名,负责受理教职工病伤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助申请,根据本规定提出补助额度意见,报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互助金使用监督小组的职责是负责互助金收支的监管、审查、公示,确保互助金公正、公平、合理使用。

第十九条  本互助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作教职工治疗期间的借款和预付。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邵阳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之日(2021327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互助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邵阳学院办公室                          20214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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