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的原则与程序(修改)
时间:2011-12-26
一.评定原则:
1、癌症等绝症病患者;
2、长期因病住院或卧床不起者;
3、天灾人祸等突发性因素导致家庭困难者;
4、家庭人均生活费低于700元者(不包括父母兄弟姐妹)。
二.评定程序:
1、本人写出申请报告交分工会;
2、分工会或所在单位签具意见;
3、院工会委员集体评议。
院工会
201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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