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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9-06-25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和固定资产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事项的受理、审核、报批、招投标等,并办理有关业务;

(三)负责学校新增国有资产验收组织、建账建卡工作;

(四)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国有资产账务管理的日常维护工作;

(六)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数据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对学校各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具体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八)负责指导和协调学校各归口管理部门开展归管资产的绩效管理考评工作;

     (九)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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