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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科工作职责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9-06-25
 
    

 

 物资供应科为国有资产管理处内设科室,主要负责学校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其职责是:

(一)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设备与服务等采购管理的政策法规,健全完善科室相关规章制度;

(三)负责学校物资设备与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审核、申报、审批及招投标手续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物资设备与服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文件的编制工作;

(五)负责学校物资设备与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和校内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市场询价)组织工作;

(六)负责学校物资设备与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信息的发布工作

(七)负责学校物资设备与服务采购项目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物资设备与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签订、合同管理、结算审核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科室重要资料的归档工作;

 (十)完成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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