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资产处置公告(2013-1)
报废燃煤锅炉及附属设备公开出售招标公告
我院李子园校区二台燃煤锅炉(含其附属设备)因“煤改气”已停止使用,经邵阳市质量监督部门监定同意,将作报废处置。现按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出售,欢迎具有回收废旧物品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前来看物竞买。相关处置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出售招标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10日止:
2、现场踏勘和答疑时间:2013年4月11日上午9点;
地点:邵阳学院(李子园校区)锅炉房
3、开标、竞标会议时间:2013年4月12 日上午9点。
地点: 另行通知。
二、招标内容
报废燃煤锅炉及附属设备清单:
编号 |
名称 |
型 号 |
现 状 |
数 量 |
购置
日期 |
厂 家 |
1 |
卧式锅炉 |
DZL2-1.0-A |
报废 |
1 |
2000年 |
湘潭锅炉厂 |
2 |
立式锅炉 |
LHG0.3-0.4-AW |
报废 |
1 |
2004年 |
衡阳锅炉厂 |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回收废旧物品企业或个人;
2、报名人应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
3、报名人于上述报名期限内,到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张老师处书面报名。
四、报价人所需资料要求
1、报价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报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中标者的报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竞标会议结束后无息退还投标人;
5、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用档案袋密封报价,并在档案袋标明报价项目、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将以上有关资料装订成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
五、开标、竞标、定标规定:
1、开标:符合报名要求的单位或个人须三家以上学校才组织开标;如不足三家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2、竞标:本次竞标由校监察处、审计处、资产处、总务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全程负责;竞标价格要求精确到元。
3、定标:本次竞标采取暗标方式,在学校拟定的底价基础上最高竞标价格者中标。如竞标中出现相同高标时,采取现场继续暗标方式进行竞标,直至竞标成功;对未中标单位或个人不做解释。
4、中标协议签订、货价款交付:中标者需在中标后(一天内)与学校签订《报废燃煤锅炉处置协议》,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标的物(报废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拆卸费、运输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六、提货、处置
1、中标人须与学校签订购买处置协议、并一次性交清款项后方可提货。提货时中标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国家政策、法律、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和拆解操作规程,对报废燃煤锅炉进行现场拆除、搬运与报废处理,且不得破坏原有房屋结构和相邻设备(如有破坏,按损坏程度加培赔偿)。
2、中标单位或个人必须在2013年4月25日前,将中标的标的物(报废燃煤锅炉)进行现场报废拆解并提走,并清理干净货物堆放现场。
3、学院一概不承担中标单位或个人在拆解和搬运处理报废燃煤锅炉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财产、环保、消防等事故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邵阳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