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邵阳学院电梯安全事故救援
制度》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单位:
现将《邵阳学院电梯安全事故救援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邵阳学院
2021年6月9日
邵阳学院电梯安全事故救援制度
为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电梯安全事故,是指电梯登记主体为邵阳学院在邵阳市特种设备检测公司登记备案的电梯因突发原因,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电梯困人故障、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电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成员为总务处、校医院、纪委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主要负责人。电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总务处负责人担任,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协调工作。电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
(二)电梯安全应急救援组,由各楼栋五方通话值班员、电梯管理员、维保签约单位技术员、总务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校医院院长组成,组长由总务处处长担任。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电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 电梯安全应急救援组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五)当事故有危及人员和运载器材设备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四、应急救援组长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
五、现场救援主要工作
(一)抢救现场伤员;
(二)抢救现场物资;
(三)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封闭现场。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总务处为日常电梯安全监管单位,联系人(电梯安全管理员):陈志超,电话:13874239472、66472。电梯安全管理员接到五方通话值班员电梯事故报告,电梯安全管理员初步作出安全判断后立即报告总务处负责人,总务处负责人及时报告电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同时,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110、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七、 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安全小组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由校长批准,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小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电梯安全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八、应急救援经费落实
学校年度预算内安排一定的经费,针对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经费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学校救授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九、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一)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电梯安全小组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二)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小组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立即下达应急终止令。
(三)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及时恢复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十、 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电梯安全事故小组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一)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瞒报、迟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邵阳学院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