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发布日期:2014-03-06
 

(院行字[2006]10号)

一、热爱祖国。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明确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深刻内涵,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做到热爱祖国与热爱共产党的统一,热爱祖国与热爱社会主义的统一。

二、依法执教。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中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易引起政治误导的言论;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不发表影响学校声誉的言论;廉洁从教,不利用职责方便谋取私利。严守教学纪律,杜绝教学事故。

三、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职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勤学好问,精益求精,严谨治学,诲人不倦。在教学过程中,能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深入钻研教材,认真备课、上课,认真辅导、答疑,认真布置、批改作业,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积极参加和指导学生校外实践活动,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传授知识准确,讲究教学艺术,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教学考勤。考试命题科学,评卷客观、公正、及时,教学文件齐全。

四、求真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更新观念,开拓创新。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潜心专业,学而不厌,精通业务,更新知识。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掌握科学前沿动态。追求真理,破除迷信,不守教条,不唯本本,敢于跨入科学未知领域,不断追求科学真谛,力戒浮躁,淡泊名利,遵守科研道德,反对弄虚作假。

五、教书育人。坚持德育首位,既教书又育人,把德育融注入智育、体育、美育之中。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树立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的理念,培养学生树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新风尚,努力造就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中出现的不良行为和思想倾向;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文化;经常联系和了解学生,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六、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学为人师,行为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诚实守信,见利思义;乐群贵和,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与人为善,谦虚谨慎;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文明礼貌,恭敬礼让;讲究仪表,整洁大方;保持健康、纯洁、文明、高雅的师生关系,相互尊重,教学相长;热爱集体,维护学校荣誉,积极投入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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