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工作职责
(含征地拆迁办)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按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做好基建处各项综合工作。负责基建对外联络工作。主要是基建项目的报批、报建手续、工程验收等联系工作。
2、起草有关文件、制定相关规定、拟定相关规划等。
3、负责征地拆迁安置各方面工作。
⑴ 协助组织拟定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征地及拆迁安置工作计划,编制经费预算,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⑵ 负责协调、协助政府部门完成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征地及用地手续的报批工作;
⑶ 协助制定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拆迁安置实施办法;
⑷ 协助政府部门完成拆迁安置点的选定、安置房的规划设计及建设工作;
⑸ 协助做好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拆迁户的摸底调查、宣传动员及拆迁工作;
⑹ 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征地费用及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落实及支付监管工作;
⑺ 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矛盾调处工作。
4、负责处内日常经费管理、用款申请和报销单据管理工作。
5、协助处领导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