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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容来:深刻领会上级精神 努力加强廉政建设

深刻领会上级精神     努力加强廉政建设
—全省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情况汇报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杨容来
12月1日,学院党委书记张天晓同志和我一起参加了全省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现将这次会议的基本情况、主要精神和贯彻部署报告、传达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这次会议有三个特点,规格高、任务重、内容实。
规格高。这次会议是经省委同意,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四个单位联合组织召开的。这是近年来第一次专门召开的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是各普通高校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的省领导和教育工委、教育厅领导有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同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同志,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同志,省委教育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纪检组长汤汉文同志。
任务重。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教育部9月份在北京召开的“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4年以来我省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部署今后工作。会议时间只有一天。在会上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的重要指示,学习了教育部党组书记、教育部部长周济同志在全国“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和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听取了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四位领导的讲话。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农大等13所高校在会上介绍、交流了工作经验。
内容实。这次会议的意义实。今天的青年人就是明天的接班人,要保证接班人不变色,高校责任重大,廉洁是必备素质。因为高校是人才培养的基地、文化传播的园地、科学研究的高地、思想教育的阵地,把高校办成让党放心的、社会信赖的、群众爱戴的、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强高校的反腐倡廉建设意义深远。政策实。要端正党风、重振行风、净化校风、改进作风,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和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25条。措施实。对于高校案件高发、多发、频发的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受到广泛关注的环节,学术腐败的现象,需要重点盯防的内容,加强监督的措施等方面,都讲得非常明确,可操作性强。案例实。会议对招生腐败案件、商业贿赂行为、违规办学现象、学术腐败之风、“小金库”和“帐外帐”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例举、分析时,都采用数据、实例予以阐述。
二、会议的主要精神
1、近年来我省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成绩显著。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高校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明显增强,二是高校干部教师廉洁自觉性不断提高,三是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四是高校反腐倡廉督查工作力度日益加大,五是高校教育行风建设成效进一步显现,六是违纪违法案件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2、目前高校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少数高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不高,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难以取得进展;二是少数高校违纪违规,顶风作案,特别是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办学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引发严重的不稳定事件,损害了学校和教育整体形象;三是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呈蔓延之势,令人担忧;四是违纪违规案件仍处于高发、多发、频发时期,并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3、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首先牢牢抓住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主要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强化政治责任感,确保政令畅通。要增强政治敏锐感,提高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高等教育正确的办学方向。贪污了政策,也是一种腐败现象。二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根本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纳入学校工作的整体规划,与教学科研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主动地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三是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涉及到有关“三重一大”的事项,一律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作出决定。四是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廉洁自律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品德和政治素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近期,要按照中央的规定,认真清理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校内外公司兼职的情况。
4、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切实稳稳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高校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财务管理、基建维修、工程招标、物资采购、招生收费、联合办学、各类学术性评审、校办产业和后勤管理等权力比较集中和资金密集度高的部位。要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主要是从如下四个角度入手:一是要继续深化高校管理机制改革。首先,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是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其次,要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杜绝“小金库”、公款私存和“账外账”等违规违纪问题。再次,要深化资金配置体制改革。要形成公平竞争、交易透明、运行规范、廉洁高效、监督有力的采购机制。二是要切实规范招生与办学行为。首先,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继续实行“阳光工程”,做到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六公开”制度。其次,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普通高校不得自行设立校外分支办学机构和校外办学点。再次,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立项目、扩大范围与提高标准收费,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现象。同时,要严格规范各类评审行为。严格控制评估评审项目,建立和完善规范学术权力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廉洁评审、阳光评审,确保公正公平,坚持学术道德,端正学术风气,防止弄虚作假,严肃查处学术腐败行为。三是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突出制度建设的重点,注重制度建设的政策性、导向性、严肃性、连续性、系统性、前瞻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原则,确保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四是要全面推行校务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腐败分子最怕曝光。主要是以“阳光采购”、“阳光收费”、“阳光招生”工程为抓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行政负责主抓、职能部门具体承办、教职员工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扩大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
5、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始终紧紧抓住教育、监督、惩处这三个着力点。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工作规划》和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的《意见》,不断完善符合高校实际的惩防体系。主要从以下三个渠道入手:一是要深入开展具有高校特色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构建现代高校核心价值体系。重点是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根据高校自身特点和不同层次,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坚持把意识形态建设与反腐倡廉教育结合起来,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要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以教职员工为重点;要坚持廉洁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学生为重点。二是要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要延伸到哪里。首先,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其次,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检查监督。再次,要不断拓宽党员群众参与学校事务管理的渠道,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三是要严肃查办案件,始终保持对违法违纪现象的高压态势。惩治是对滥用权力实行最终制约的有效手段。要强化惩处,让腐败分子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在思想上追悔莫及,达到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
同时,要切实加强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理论研究,要充分发挥他们教育、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要认真落实列席有关会议、享受有关补贴、书面征求意见等政策。
三、会议的贯彻部署
对于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我们还将认真地逐项地进行专门研究,具体内容将体现在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之中。在这里,我先谈个粗线条的部署意见。
一是抓教育。
集中学习内容。各级组织要在近期开展一次党内专题政治生活,在全体党员之中传达全国、全省“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讨论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和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两个文件,并将传达、学习、讨论情况书面报告学院纪委。
 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学习,要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识到,教育工作地位崇高、使命光荣,在反腐倡廉建设上应有更高的要求,这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高校、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保证,是遏制高校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迫切需要。要从战略性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开展民主讨论。在年底的民主生活会中,各级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开展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剖析,要认真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措施。
落实目标管理。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考核过程中,各个部门、单位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各个部门、单位要按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要求,将应该报送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抓紧报送,不能欠账。
二是抓责任。
分解岗位责任。要按照上级要求,对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和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两个文件的具体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责任分解、逐项落实。
实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抓好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业务分管到哪里,反腐倡廉要求就延伸到哪里,确保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不发生或少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落实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是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总抓手。各级组织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发展总体规划,投入相当的精力,担负各自的责任。
行使一票否决权。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在有关的评选、评审、考核、晋升等业绩评定、奖励表彰、提拔任用等活动中,注重对廉洁表现的考察。
进行诫勉谈话。对师生群众有反映的项目、环节、成果、程序等内容,进行函询。对涉及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抓制度。
修订制度。要根据市场形势、学院实际的变化,对以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认真进行清理、补充和修订,逐步予以完善。
细化方案。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市场行情,整章建制,细化方案,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从源头上预防的方针。
督促检查。对于“三重一大”等活动中,要按照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对决策程序、实施过程、处理结果、制度保障、监督机制等进行督促检查。
四是抓管理。
编制工作流程。要组织有关部门将一些权力比较集中、群众比较关注、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编制工作流程。做到制度规定无漏洞,科学管理无死角,师生群众无疑虑,腐败分子无机会。
监督工作环节。要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高发、频发的势头,必须从最容易出问题的领域入手,抓住最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从事前到事中,直至事后,进行全程监督。防止出现项目起来了,干部倒下了的现象。
推进校务公开。实践证明,校务公开是防止腐败现象的有效举措。校务公开,核心是透明,关键是真实,目的是监督。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制定公开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要把群众最关心、涉及师生切身利益、最容易滋生腐败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
五是抓风气。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关键。一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要求,切实做到教育部对高校领导干部提出的“廉洁自律六不准”,认真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提高修养。
师德师风建设是基础。要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师德师风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进步和健康成长。要把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贯穿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各个环节,要把师德师风状况与职称评审、考核晋级等紧密结合起来。
廉政文化建设是载体。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教师的主导作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引导作用,学生骨干队伍的示范作用,让廉洁意识深深植根于大学生头脑之中。
六是抓惩处。
重视来信来访。认真接待、查实、处理、回复来信来访,按照上级纪检机关的要求,对匿名、实名举报的线索和情况,分别采取口头说明情况、书面予以函复、整改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认真答复。
严肃查办案件。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制衡力。发现问题后,要出现一起,就要查处一起,出现一扎,就要查处一扎,出现一堆,就要查处一堆,出现一窝,就要查处一窝,绝不姑息。同时,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注重源头治理。
同志们,在当前体制转换、社会转型、思想嬗变的关键时期,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发挥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震慑力作用,坚持不懈地抓好我校的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把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