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通报10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邵阳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10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邵阳县黄塘乡夏四村原党支部书记夏小二侵占公款和违规使用扶贫款案。经查,2013年,夏小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款2400元,违规使用扶贫款102200元。夏小二受到撤销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
邵阳县黄塘乡牛牯村妇联主任、出纳唐银玲侵占退耕还林款和公益林补助款案。经查,2012年至2014年,唐银玲在担任邵阳县黄塘乡牛牯村妇联主任、出纳期间,侵占退耕还林款2003元、公益林补助款6192元。唐银玲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隆回县横板桥镇纠龙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玉香违规收回低保补助和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经查,刘玉香于2008年6月至2015年8月担任纠龙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从低保户手中收回低保补助款9000元,用于补助烟农种烟开支;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资金款10800元,据为己有。刘玉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武冈市邓家铺镇井龙村原党支部书记戴时跃、秘书杜鹃骗取危房改造资金、侵占退耕还林款和公益林补助款等财务违纪案。经查,2012年,戴时跃以其妻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侵占退耕还林款和公益林补助款3676.47元。2013年,杜鹃收到农网改造定额补助资金32460元未及时入账,收到危房改造资金5300元未及时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戴时跃受到撤销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杜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祥区板桥乡横冲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更祥、主任朱正雄、出纳陈平兰、秘书朱红辉和聘用工作人员朱怀志贪污征地款和违规收取劳务费案。经查,2012年,朱更祥、朱正雄、陈平兰、朱红辉、朱怀志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工作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采取骗取、私分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其中朱更祥、朱正雄、陈平兰均非法占有29544元、朱红辉非法占有9848元、朱怀志非法占有18800元。此外还在村集体山地违规出卖过程中,收取劳务费并每人分得14990元。朱更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犯贪污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朱正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犯贪污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陈平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犯贪污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朱红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犯贪污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朱怀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北塔区状元洲街道办事处状元社区居委会秘书蔡新国乱收费案。经查,2015年11月10日,蔡新国在为社区居民李某开具居住证明时,违规收取费用100元,并将100元据为己有。蔡新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洞口县月溪乡管竹村原党支部书记肖涛职务侵占、贪污、受贿案。经查,肖涛在担任管竹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从县移动公司领取协调费5000元、虚报工程款4000元据为己有;贪污造林补贴1000元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93元;收受安居工程包工头易某好处费3000元。肖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城步县森林工业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尹华堂以权谋私、违规取酬案。经查,尹华堂在1999年12月至2014年3月担任县森林工业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将多名近亲属招工进入公司;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发放补助和个人兼职报酬;从事营利性活动为自己谋利;收受请托人礼物。违纪所得共113164元被依纪予以收缴。尹华堂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双清区小江湖街道长岭社区原主任晏满生违规发放津补贴和非法买卖土地案。经查,晏满生在担任长岭社区主任期间,2012年至2015年违规发放假日补贴等福利166076元,其中个人领取25178元;违规报销个人开支2500元;非法买卖社区4余亩土地和违规聘请社区工作人员,使用虚假国有土地使用证骗取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晏满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邵阳县谷洲镇清水村原党支部书记赵五和贪污和职务侵占案。经查,2012年至2014年,赵五和以领取生活困难救助、煤厂雪灾倒塌款的名义和虚报蔬菜大棚工程款、民工工资的方式将22200元据为己有;违规领取一事一议协调费15000元。2011年至2014年,赵五和不按财务规定做账,收入不入账。赵五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邵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