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陕西工作后,钟健能先出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并明确为正厅级干部。2011年1月,他转任西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出事”之前,他在市委常委中排名第四,仅次于市委书记、市长和专职副书记。长安街知事APP发现,钟健能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是在11月17日,《西安日报》刊登了他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和看法。23日,他的名字就从市委网站上消失了。
钟健能犯的错误,在于“严重违反换届纪律”,他被查的时间节点,正是陕西省以及全国党委换届紧锣密鼓开展之时,对他的通报也为其他组织干部敲响了警钟。治国之要,首在用人,选人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组织人事工作中的腐败坚持“零容忍”态度,南充贿选案、衡阳贿选案、辽宁贿选案的相关责任人无不受到严厉处分。
组织部长掌握选人用人大权,在干部升迁、任用中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一旦出问题,会极大破坏政治生态。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案件,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他被评价为“位不高,权很重”,能量惊人,广东地市级主要领导的任免,他具有很大的话语权。据媒体报道,他落马后供出一份行贿名单,人数过百。
林存德退休前,主持了2011年广东省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多名在这轮换届中晋升的干部,日后纷纷落马,这些人能够“带病提拔”,林存德“功不可没”。
钟健能出任西安市委组织部长后,曾力推“无任用推荐”干部选拔方式。据他解释,“无任用推荐”能够解决少数干部拉票、个别领导干部“引导”干扰群众意愿的问题,这项经验后来还登上了中央党报。现在看来,制度设计者本人却成了制度的破坏者,这再次说明用好“选官之官”意义有多么重大。
(原题为《全国通报的这位部长,已是第二次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