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邵阳学院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大力推进我校办学治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13]32号)、《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湘教发[2014]11号)和《2014年全省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督查方案》(湘教通[2014]10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推进学校教育阳光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不断畅通师生员工诉求渠道,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阳光服务赢得广大师生员工满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把公开透明作为教育阳光服务的基础,通过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切实保障师生对学校改革建设和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阳光运转。
2、准确及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结、回复师生的咨询、投诉等事项。
3、便民利民。采取各种手段和途径,让师生以最便捷的方式,充分获取教育信息,为他们解惑释疑,使他们的诉求及时得到回应。要坚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水平,减轻师生负担,节约时间和成本。
4、廉洁高效。按照为民、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实现高效率运行,高水平服务。
三、工作目标
以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为服务对象,以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调,便民利民、高效优质的教育阳光服务平台为目的,按照规范、完善、创新、提高的工作要求,构建集办事指南、政策咨询、信息公布、信访接待、舆情回应、投诉受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服务平台,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服务职能,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切实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究,真正实现师生办事零障碍。
四、组织领导
积极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服务意识和监督责任,把阳光服务平台建设成为广大师生的贴心工程。
学校成立教育阳光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学校教育阳光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服务中心,各部门、单位设立阳光服务站。
学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组成员如下:
主  任: 欧阳质彬
成  员: 莫飞平  苏本武  刘水强  黄红华
五、平台体系
    1、学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办公室暂设监察室,负责全校教育阳光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2、教育阳光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学校在办公楼设立专门办公室,作为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办公场所,配置必需的办公设备;在办公楼大厅设置LED显示屏,用以公布相关信息;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投入专项经费,用以保障网络平台建设、运行、维护。
    3、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按照统一域名、统一后台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数据平台的原则,以学校门户网站为主站,各系部单位、有关部门的二级网站为分站,构建学校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充分发挥电子监控、领导信箱、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工作QQ群等信息资源优势,使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在校园内全网覆盖、全网运行。
4、教育阳光服务站点建设。学校各部门、单位均需建立一个为师生员工服务的阳光服务站,并明确一名负责人担任服务站主任,制定具体的教育阳光服务站工作实施方案。
六、工作流程
依托学校门户网站建立学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学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和各个服务站,按照受理接待、登记报批、交办处理、回访办结、分析归档等五个步骤运行,努力推进阳光服务工作透明化、程序化、制度化和高效化运行。
1、受理接待。受理咨询、举报、投诉电话或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收网络举报等,收集上级部门转办信件及各类舆情。
2、登记报批。所有受理内容按照咨询件、投诉件(分为一般件、重点件和重大特急件)、求助件(分为一般件和重点件)和建议件等,分类进行登记。对登记服务事项按照其性质和涉及的部门、单位分别按规定程序办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事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
3、交办处理。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等事项,按照事项隶属关系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办理、答复,学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对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督查、督办。
4、回访办结。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及时回访,记录回访情况。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办结情况,定期公布非涉密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5、分析归档。各服务站点要定期采集、梳理、归纳、分析所负责的窗口信息,并及时反馈到学校阳光服务中心,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专项分析整理,并及时进行实地勘验、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向学校党委和行政进行汇报,供领导集体决策参考。
七、服务运行
1、学校按照服务中心、服务站两级管理模式运行。
2、学校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要求,遵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把与师生员工密切相关的服务信息都要纳入阳光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并将服务事项、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人员、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向服务对象公布。尤其是涉及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等,都要统统纳入教育阳光服务平台之中。
3、阳光服务中心、站要认真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和举报,并按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及时办理,依纪依法、廉洁高效服务。
4、阳光服务站要对服务对象的投诉意见及时进行梳理,归口到对应的部门、单位进行整改,并报学校阳光服务中心备案。
5、回应服务对象的投诉,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复的,必须向服务对象说明情况,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
6、阳光服务中心对服务站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并对服务情况进行回访。
7、关于服务对象的投诉路径。学校师生员工可选择在校阳光服务中心或服务站进行投诉。
8、关于对服务对象投诉回复的处理路径。学校服务中心、站将收集到的投诉件,经学校阳光服务中心梳理后直接送达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整改落实后,服务中心将整改情况反馈给投诉对象,并将整改信息在学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予以公示。
八、工作要求与条件保障
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是全省教育系统一项重大建设工程,全校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教育阳光服务的良好环境。具体要求如下:
    1、各服务站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中层领导干部负责抓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2、各服务站要加强信息管理,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回访反馈工作,对部门、单位存在的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和事件,要及时在网络平台进行曝光。
    4、学校要把教育阳光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
5、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二级网站建设,推进党务、校务、系务信息公开,为教育阳光服务工作提供更加有利条件。

                           邵 阳 学 院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