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我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从教行为,引导他们坚守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教氛围,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以下简称《规定》)和省教育厅专项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禁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是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进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要将贯彻落实《规定》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实施“教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曹健华、陈晓飞任组长,曾宝成、袁 曦、廖荣华、陆步诗任副组长,赵敏丽、莫飞平、欧阳质彬、苏本武、易佑斌、向文江、屈元雨、张小明、黄红华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监察室。
二、加大宣传教育。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和各系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子显示屏、广播、宣传橱窗、校报、黑板报等舆论阵地,加大师德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大对“教风建设年”中评选出来的“我最喜欢的老师”、“优秀青年教师导师”、“优秀教学质量奖”、“教学创新奖”和“教学奉献奖”获得者的宣传,充分展现我校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要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自觉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纯洁高雅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引领社会新风尚。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
三、加快贯彻传达。开学报到的第一天,各总支(直属支部)、部门、单位要召开教职员工大会,按班级召开学生会议,集体组织学习《规定》,迅速将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教职员工和学生。请各部门、单位于9月8日前将《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报告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固监督考核。有关部门要利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契机,积极探索研究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用制度进行固化。学校要针对《规定》禁止的6种行为开展监督检查,要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要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和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列入师德建设年评奖活动的基本条件,融入学生评价教师的指标体系,作为教职员工职务晋升、年终考核和聘任的重要依据,定为“师德建设先进个人”、“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指标。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典型案件要指名道姓公开通报;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和第五款,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甚至开除处分。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接受省教育厅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的准备工作。
为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和师生的监督,学校在两校区设置举报信箱,设立统一受理举报电话:0739一54311781;电子邮箱:syxyjw5431781@163.com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
邵 阳 学 院
2014年8月11日
附: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