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邵阳学院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邵阳学院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7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在巩固“三个专项”问题整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扎实开展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教育,集中整治我校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不正之风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优化校风、教风、学风、医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175月至20182

三、组织机构

成立邵阳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双组长负责制,由党委书记陈晓飞和校长彭希林任组长,纪委书记张治春为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设在纪委监察室),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

四、整治重点

1.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把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作为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重中之重进行全面整治。严肃查处教辅征订中的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

责任单位:教务处 国有资产处 教学单位

2.违规收费问题。重点整治各种违规办学、私设小金库等行为,违规收取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费用和以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办学为名等乱收费行为,违规侵占学生教材差价款行为。

责任单位:教务处  国际学院  教学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计划财务处

3.违规招生问题。重点整治以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各种经济手段,招揽生源、委托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索要、收受招生单位及招生人员任何名义的经费、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等违纪违规行为。重点整治艺术类专业校考、专升本升学考试等泄露试题、考前辅导、面试请托、暗箱操作、违规录取等违纪违规行为。重点整治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收、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班、未经批准异地举办学历教育等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  继续教育学院  教学单位

4.违规组织有偿培训等问题。重点整治未经批准为社会培训机构或学生有偿培训提供场所、教学资源等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办有偿培训班、教师组织、动员、诱导、强制学生参加校外有偿培训班等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教务处  教学单位

5.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征兵入伍学费补偿,学生勤工助学工资,考研、考公务员、选调生奖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分配不公平等问题。严查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  教学单位

6.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和四风问题。重点整治违反教育部“十条红线”,卫计委“六项纪律”、“八不准”、“八项承诺”等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的不良行为,重点整治过度医疗、医生开单提成、师德败坏、涉赌涉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举办谢师宴和庆功宴、违规举办升学宴、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学术不端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重点整治工作人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态度粗暴等问题。对道德败坏、强奸猥亵行为严惩不贷,坚决绳之以法。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纪委监察室  计划财务处工会 教务处  科技处  保卫处(维稳办) 教学单位  附属医院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启动部署阶段20175月)

1.制定方案。学校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办法,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2.上报备案。学校将工作机构成立情况、具体实施办法、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员名单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备案。

3.宣传发动。通过网站、OA系统、校园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发布《邵阳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办法》,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0739-5431781)、举报信箱(设在1号办公楼1楼大厅)、举报邮箱(syxyjw5431781@163.com)、举报平台(http://ygpt.hnsyu.net:8010/),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76月至201712月)

按照“纪委协调、部门主抓、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学校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线索大排查。

1.全面自查。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本部门(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清理排查。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学校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重点督办。学校要确定一些重点部门(单位),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

4.实地抽查。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5.问责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部门(单位)和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三)总结规范阶段20181月至2018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学校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

六、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责任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动员、抓部署、抓建章立制、抓措施落实。

(二)严格执纪问责。对违规收取的各种费用进行彻底清退,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对履责不力和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对各类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对查处的案例及时通报警示,形成震慑。

(三)坚持标本兼治。按照问题扫描先行、执纪问责开路、惩治教育并行、规范管理跟进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仅要严肃惩治违纪违规行为,各部门(单位)还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研究探索并建立长效治本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四)加强协调联动。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监察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部门和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注重整治实效。对涉及教育不正之风整治问题,收到反映就要核实,发现问题就要查处,通过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只要逾越了纪律红线,就要严肃处理到位。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的,要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的监督责任及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顶风违纪违规的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