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纪通〔2022〕2号
关于严明当前疫情防控纪律“十严禁”的通 知
各部门(单位)、附属医院:
当前,邵阳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从严从快从紧从实从细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学校党委有关工作部署,确保师生群众身体健康和校园平安,现对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服从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的领导指挥、工作部署、任务安排。
二、严禁违反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管控措施。
三、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对上级督查检查反馈的问题应付了事、虚假整改。
四、严禁隐瞒自身及共同生活人员行程轨迹、身体状况等涉疫相关情况。
五、严禁以任何借口干扰、阻碍、破坏、不配合测量体温、查验“两码”、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工作;严禁为亲属、下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
六、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私利、借机剑财,扰乱学校正常秩序。
七、严禁贪污、滞留、截留、挪用、私分、挤占和浪费疫情防控款物。
八、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九、严禁造谣传谣,散布不实消息,发布有关疫情不当言论,擅自发布、泄露疫情涉密信息。
十、严禁有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先停职再处理。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自觉服从疫情防控管理,齐心协力,坚决打赢打好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中共邵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委驻邵阳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