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学校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附属医院党委,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委审计委员会安排,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5月25日起,对彭希林书记、邓党雄书记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上来,高质量完成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特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不服从、不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严禁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

三、严禁拒不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

四、严禁整改不力、屡审屡犯。

五、严禁造谣传谣,散布不实消息,发布有关经济责任审计不当言论,擅自发布、泄露有关涉密信息

六、严禁违反经济责任审计期间请假报告和值班制度。

七、严禁有其他违反审计规定的行为。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经济责任审计,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面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各项工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邵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委驻邵阳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