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共同任务,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根本保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 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医教协同加快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17号)精神,结合学校医学主体学科的发展定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借鉴先进经验,创新体制机制,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核心,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合格的医学人才。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学校医学教育“统筹管理”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健全,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医学教育总体办学规模适度,办学层次和专业类别结构进一步优化,培养质量显著提升。
到2030年,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学教育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同类学校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医学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建立
1.强化医学教育统筹管理。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学校、医学院、附属医院之间的有效管理机制,夯实5年制临床医学教育基础地位,保障医学教育各阶段各环节的有机衔接,保障医学教育的完整性。加强医学教育的组织领导,由有医学专业背景的副校长分管医学教育(或兼任医学院院长)。统筹管理医学基础教学和临床教学,实化医学院职能,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对医学教育的统筹管理,承担对医学相关学院和附属医院教学、科研、人事、学生管理以及教师队伍建设、国际交流等职能。医学院设立综合办公室、教学科研办、校内实践教学办、临床教学质量管理办、学生工作办等机构。
2.调整完善医学教学机构设置。设置基础医学院。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2016版),切实加强“医学生物化学与医学分子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医学寄生虫学”等基础医学课程的建设与管理,保持基础医学学科的完整性,做好迎接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充分准备。为满足医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考试和资格证考试的需要,根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全面加强“临床医学导论、医学人文素质教育导论、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卫生管理学、卫生法学、医学生医患沟通、医学生临床思维”等人文社会科学课程的教学力量,并加强相关学科建设,适时设置医学人文教研机构。完善临床学院教学管理机构设置。明确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设置临床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机构。
(二)加快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3.调整优化学校医学教育结构。紧密对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大力优化学校医学专业结构。稳步发展本科及以上层次医学教育;稳定并控制专科层次医学教育,主要为农村基层培养助理全科医生;加强全科、老年医学、护理、助产、康复等紧缺人才培养。严格执行国家医学教育准入标准,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增设口腔医学等本科专业。调整优化护理职业教育结构,积极发展适应社会多样化需要的护理专业教育。根据国家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指南,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规范发展医学类专业学历继续教育。
4.科学调控医学类专业办学规模。根据省卫健委定期制定和发布人才需求规划,结合学校师资及临床教学基地(包括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等办学条件指标,科学调控医学类本、专科专业招生规模。2020年前,医学类本科专业年度招生规模逐步扩大,医学类专科专业年度招生规模逐步减少。
5.加快完善院校教育与毕业后医学教育相衔接的制度。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校加大对住培基地建设资金的投入,改善住培基地的教学条件,加强临床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临床教学水平,力争2020年前,把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建设成国家住培基地。充分发挥协作型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学校现有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为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合格的助理全科医生。
6.大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完成省卫健委下达的“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
(三)大力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7.深化院校医学教育改革。主动适应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对医学专业人才的新要求,积极吸纳临床一线专家和卫健部门相关专业人士共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高等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医学生的医德培养融为一体,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强化人文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引导医学生将预防疾病、解除病痛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统筹优化通识教育、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推动基础与临床融合、临床与预防融合,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创新教学方式,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扎实的专业技能。对接相关资格考试新要求,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试评价办法,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8.加快改善医学专业办学条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的医学教育资金。学校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有较大比例用于医学专业教学条件建设,并逐年增长。进一步加强医学专业教学条件建设,“十三五”期间,校本部新增医学实验实训楼30000m2,确保2020年全部办学条件指标达到教育部规定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发展中心的作用,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新任职教师(含临床教师、住培带教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促进教师职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含临床教师、住培带教教师)积极参与国家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建设,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通过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有机融合,推进优质医学教育资源有效利用和开放共享。
9.突出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把2所直属型附属医院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明确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健全组织机构、加大教学投入,优化科室设置,加强临床学科建设,力争临床医学入选省级应用特色学科。继续加强与协作型附属医院合作,尽快完成现有协作型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更名审批与挂牌工作。2020年前,新增建设2-3所三级综合医院作为学校的协作型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遴选一批三级综合医院做为学校的实习基地,确保临床教学基地的层次、类型、规模、布局能充分满足临床教学需要。根据省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临床教学基地评价标准,2020年前参加完成全部临床教学基地的评估认定工作,争取立项建设1个省级临床教学示范基地,示范引领校院深度合作和共建共享,整体提升临床教学基地的教学水平。
大力加强和支持临床教学基地的软硬件建设。2020年前,建设好附属第一医院教学楼,做好附属第一医院申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充分准备。大力加强附属第二医院内涵建设,学校资助的三级医院建设评审经费不低于1500万元。建立健全临床教学基地规章制度,加强教学工作指导、评估、检查和质量监控,切实规范临床教学过程管理,努力提高基地的教学、科研和医疗水平。建立临床带教师资定期考核制度,支持其晋升兼职教学职称。临床教学基地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落实临床教学责任,规范临床教学实践活动,选派具备教师资格的医护人员承担带教任务,带教师资的数量与质量能满足临床实践教学的需要。完善临床教学激励机制。直属附属医院要将临床教学和住培等带教与培训管理工作纳入医务人员绩效管理内容,将教学和管理任务完成情况与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岗位绩效等挂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承担临床教学、住培带教和教学管理的积极性。要加强临床教学条件建设,为医学生配备基本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加强对医学生的管理,重视医德医风及职业素质教育。
10.稳步提高医学教育生源质量。落实好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逐步实现一本招生政策,扩大学校影响,采取措施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学校临床医学专业,提高生源质量。
11.建立健全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执行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医学类专业综合评价、新设专业评估、临床教学基地教学评估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及时接受医学类专业综合评价、新设专业评估、临床教学基地教学评估,主动接受专业认证评估。切实提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住培结业考核通过率。将临床教学、住培等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和院长年度与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保障措施
12.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同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各医学相关学院和附属医院要充分认识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协同效应。
13.提高全局意识,理顺管理关系。充分发挥学校对医学教育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资源投入和领导干部管理职责的主导作用,明确医学院的医学教育统筹管理职责,理顺医学院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管理关系,建立医学院内部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把深化医教协同加快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改革工作切实能够转机制、增活力、出实效。
14.提高大局意识,强化政策支持。学校切实加大对医学教育的经费投入,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医学教育办学条件指标2020年达到合格评估标准。加强医学院对医学教育经费的统筹能力,发挥经费使用最大效益。学校对承担了临床教学任务的医务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证加强指导和支持,已聘任卫生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附属医院带教老师申报高教系列同层级另一职称不受评审职数限制。引导附属医院积极承担学校校临床教学任务,引导医院按床位数的一定比例接收学生实习见习。
15.敢于责任担当,强化激励问责。学校将落实医教协同工作纳入对学校相关部门、医学相关学院和附属医院的督查考核。建立健全追踪监测机制,对相关单位、部门的实施进度进行监测评估,实施常态化、经常化督导考核,强化激励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