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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 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

 (邵院党字〔201827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文件精神,建设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顶端,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家人才竞争的重要支柱,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要素。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

第二条 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中心环节,将立德树人贯穿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聘任的校内外硕士研究生导师。

第二章 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

第四条 研究生导师必须政治素质过硬。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服务。

(三)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第五条 研究生导师必须师德师风高尚。

(一)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二)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三)有责任心,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做到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第六条 研究生导师必须业务素质精湛。

(一)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

(二)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

(三)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四)具有指导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条件,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研究经费充足,取得一定影响的科研成果,满足《邵阳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中关于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第三章 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第七条 研究生导师应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教书育人作用。

(一)注重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研究生导师应注重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结合自己的工作任务,引导研究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着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研究生导师应鼓励研究生将个人的发展进步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需要相结合,为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在服务人民与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培养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

(三)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全面关心研究生成长。研究生导师应加强与研究生的交流与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全面了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情况,注重人格培养和品德修养,关心研究生心理健康,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引导研究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第八条 研究生导师应坚持全方位育人,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

(一)指导研究生按计划完成学业。研究生导师应积极参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定期检查研究生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践教学及培养计划规定的其他环节的实施情况,督促研究生按计划完成学业。

(二)提高研究生指导能力。研究生导师应积极开展专业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探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认真总结经验,定期交流研究生培养工作心得,并提出改进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研究生导师应根据所在学科研究生培养要求,积极为研究生学习和成长创造条件,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利条件,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积极创设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鼓励研究生积极暗语课题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不断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

(四)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研究生导师应坚持个性化培养理念,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要统筹安排实践和科研活动,强化学术指导,定期与研究生交流,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深入开展研究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开拓学术视野。

(五)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研究生导师应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术和专业实践活动,指导研究生发表各类研究成果,培养研究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支持和指导研究生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具体要求见《邵阳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管理暂行规定》《邵阳学院关于研究生参与工程科技研究的实施办法》。

(六)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导师应严格要求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在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强化学术规范训练,加强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学术道德涵养,培养研究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具体要求见《邵阳学院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七)把好论文质量关。研究生导师应全面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认真安排文献查阅、选题、开题报告、论文撰写、预审、评阅及答辩各个环节,督促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严格审核。

第四章 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

第八条 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导师职业道德、学术能力和培养质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教书育人作为研究生导师评价的核心内容,将人才培养中心任务落到实处,构建培养质量为导向,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评价、研究生评价和导师自我评价相结合的考核体系。

第九条 明确表彰机制。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将研究生导师考核结果作为招生资格审核的前置条件,对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导师要给予表彰与奖励,因研究生导师不认真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出现培养质量问题,视情况给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具体内容见《邵阳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对于有违反师德行为的研究生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依纪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 组织保障

第十条 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导师岗位培训制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导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交流、研讨,提升导师学术研究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

第十一条 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件。保障研究生导师待遇,强化导师培训,支持导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和行业企业实践,改善研究生导师治学环境,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实验设施等条件,提升导师工作满意度。

第十二条 进一步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环境。营造良好的导师育人氛围,营造校风、学生与师生人际关系和谐的育人软环境,大力宣传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先进典型,强化榜样示范教育,促进导师立德树人工作机制常态化科学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