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教指〔202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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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有关规定,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工作已按程序完成。现将你市(州、县、单位)2020年第三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予以下达,具体项目、资金额度、功能科目、经济科目见附件。
请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财政资金。各级科技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1、2020年度第三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安排表
??????2、2020年度第三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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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