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科技处文件
邵院科通〔2022〕11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体系
2023年度可依托学校申报的项目类别有:杰出青年基金项目(50万元/项)、优秀青年基金项目(20万元/项)、面上项目(5万元/项)、青年基金项目(5万元/项)、区域联合基金项目(即之前各市州联合基金项目,衡阳、娄底5-50万元/项,其他市州5、10万元/项)、部门(省药监局)联合基金项目(5-50万元/项)、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基金项目(5、10万元/项)、企业(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5、10万元/项)、企业(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5、10万元/项)、企业(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5-50万元/项)。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推荐单位请选择项目归口城市科学技术局;部门联合基金项目推荐单位请选择项目来源部门;企业联合基金项目请选择项目类别。如:申报“区域(邵阳市)联合基金项目”,推荐单位应选择“邵阳市科学技术局”。各类项目申请经费数以申报系统可选择金额为准,其中区域(邵阳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经费数建议选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为正式受聘于我校的在职人员。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出具由学校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6个月,即申请书“人员信息表”中项目申请人“每年工作时间(月)”应大于6。
2、所有类型项目都要求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其中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若不具有以上职称或学历,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申报系统(模版见附件7)。
3、申请者年龄条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中当年1月1日男性年龄未满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未满37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面上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8周岁(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申请者曾主持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已通过了验收。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但是,有在执行期内尚未验收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或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它类型项目。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6、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项目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与申请。
7、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8、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请项目申请人在申请书“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处准确填报合作单位名称。
9、部分项目还有特殊要求,详见《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中有关申请者条件的内容(附件1)。
三、限项申报
1、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主持1项;作为申请者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申请者实行毕业制。申请者获得过省自科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省自科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项目)2 次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省自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省自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含百人计划、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省科技领军人才、芙蓉学者、121工程、人才托举工程)资助的,不得申请省自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湖湘青年英才计划资助的,不得申请省自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不在此项限制范围内。
3、对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进行统筹管理。申请者获得过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或省科技领军人才资助的,不得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或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4、研究内容限项规定。申请者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者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和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其它项目等。
5、对面上项目申报的限项规定:2021和2022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2023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的,同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申请者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请项目申请人以备注“学院-实名”方式加科技处QQ群(群号:196558105),方便后续沟通。
2、伦理审查:2022年10月27日12:00前,需进行伦理审查的申请人,提交伦理审查的相关材料(见附件 )到科技处(七里坪一办613室)进行伦理审查。附属医院的材料由医院伦理审查机构审查。
3、二级单位形式审查:2022年10月30日12:00前,各项目主持人提交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 )到各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集中进行形式审查。2022年10月31日各单位汇总形式审查表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4、项目提交:请申报区域联合基金项目、部门联合基金项目、企业联合基金的申请人于2022年11月2日12:00前,在申报系统完成项目申请书及附件的提交;申报其他类型项目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11月11日12:00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项目将不予推荐。请各项目主持人注意申报截止时间,尽量提前几天提交科技处,以便科技处及时审核或退回修改。
5、报送省科技厅:科技处对按期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并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公函、汇总表等材料后报送省科技厅。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者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要认真阅读《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等文件。
2、申请者在撰写申请书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避免因为不了解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而不能通过形式审查。申请者和主要参与者应规范填写个人简历,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者应该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保密性负责。
3、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3年1月1日,终止时间填写2025年12月31日(单独发布的项目除外)。
4、申请者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在信息系统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1)选择申请代码时,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2)申请代码1是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5、申请者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者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信息时,应准确、规范。
6、从2021年起,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试点经费包干制,以上类型项目申请者提交申请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7、申请者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它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8、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者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二级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9、2023年度,继续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者与主要参与者、依托单位均需签署承诺书后方可提交。对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的项目,申请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要求提供相应附件材料扫描件。申请者应根据相应类型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10、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填报的其它要求详见《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六、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晓 联系电话:15180906610
科技处邮箱:hnsyxykjc2009@163.com
邵阳学院科技处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1.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3年度邵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项目合作协议及配套资金证明
附件4.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5. 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6. 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附件7. 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推荐表(参考)
附件8.邵阳学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