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申报邵阳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意向的学院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月24日将所有材料连同电子档交科技处613,逾期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科工(发改)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 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为建设现代化新 邵阳提供更加持久、更加有效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开展2025 年度科技领军人才(简称“拔尖”人才)计划项目申报。
二、支持数量与经费额度
邵阳市“拔尖”人才计划项目分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两类,共支持不超过10个,所需资金从邵阳市人才 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和邵阳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予以解决。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 一)申报条件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我市九大产 业集群、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领域。
(2)未满48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 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放宽至中级以上职称),已 全职在邵工作或有全职在邵工作意向(立项前需正式入职)。
(3)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 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 工作。优先从创新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引才引智基地、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重点 创新平台和院士工作站(室)、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担纲 领衔者中推荐。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人才。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 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企业在我市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23 年1月1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与1项主 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 目符合我市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或能填补我市产业发展空白,或能 突破“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 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4)企业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属于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 业,或上一年度获得的省研发奖补经费100万元以上,企业具备 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新能力强,创办5年以上(2020 年1月1日前注册)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万元, 或者近3年实缴税收累计不低于150万元。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人才。
(二)其他要求
已入选国家、省、市各类人才项目(“宝庆人才卡”人才除 外),原则上资助期内不得申报,在外市入选国家、省人才计划 后全职引进来我市的除外。
四、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和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推荐 1~2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本市范围内 的高校、科研院所,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五、申报程序
(一)单位推荐。申报项目由项目所在单位的科技行政主管 部门等推荐单位初审,汇总后出具推荐文件。各推荐单位应加强 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 性、合规性负责。
(二)评审立项。成立邵阳市“拔尖”人才项目评审领导小 组,市科技局党组负责人为组长,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和市财 政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市科技局牵头负 责候选人的资格初审,并组织第三方专家评审团对候选人进行集 中评审打分。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打分排名结果,研究确定入 围人选。为确保评审公开、公平、公正,项目评审由纪检部门全 程监督。“拔尖”人才实施公示制度,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公 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组织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意 见。异议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三)项目实施。市科技局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拔尖” 人才计划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2年,项目实施单 位按项目任务书具体组织实施,实施期内每年进行绩效考核。对 于绩效考核不合格者或出现其他不适合继续实施的事项,视情况 终止项目并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六、材料报送
申报对象须符合申报条件,按程序进行申报推荐。各推荐单 位要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根据实绩贡献择优推荐。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 内部公示等程序,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集体研究提出人选。 推荐函(申报情况报告)应包含推荐工作程序、推荐人选及把关 情况、推荐单位意见等相关内容,并附佐证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 《2025年邵阳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1) 和《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附件2);
2.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3.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非五证合一、 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 出资证明、验资报告、持股比例、合作协议或聘用合同、薪酬支 付依据等证明其出资人资格、担任公司职务的材料;
4.所在单位近三年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如税务部 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免税证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及其他证明 材料),个人科技成果在企业成果转化产生的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如产品销售合同、发票、产品销售明细表等);
5.其他辅助材料(可选):成果评价、科技查新报告、产品 检测报告等。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填写《2025年邵阳市科技领军 人才计划项目申请表》《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申报材料用A4 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一式3份,于2025年2月28日 前报送至项目推荐单位。推荐单位于3月4日前,将推荐文件(一式两份,附推荐项目汇总表)及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 科技局科技人才科,电子版发送邮箱:472656377@qq.com, 逾 期不予受理。(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城北路16号邵阳市科学技术 局)。咨询电话:刘露,陈辉,0739-5360598
附件:1.2025年邵阳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请表 2. 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3.2025年邵阳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