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邵阳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发[2009]18号的有关规定,做好2012年度邵阳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条件
1、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成果或者有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理论,带动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2、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邵阳市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位),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3、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突出成绩,创造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4、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5、2006、2008、2010年三届邵阳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一般不再推荐。
推荐材料和要求
1、请各推荐单位在2012年6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邵阳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书、先进事迹综合材料、获奖证书及各种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7份,报送市科技成果科,并将推荐书和先进事迹综合材料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hnsydjq@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提供先进事迹综合材料和获得的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对可以直接计算为经济效益的项目,必须提交县或市级税务主管部门的证明,可计算最近两年的效益,尚未取得的潜在效益,不计算在内。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大面积推广应用方面的项目所取得的经济效益,须经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市统计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4、对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或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的项目,必须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直接相关,实施后解决了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在技术上有重大突破,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并在我市可应用的范围基本上得到应用。
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条件
市科技进步奖分为技术发明、技术开发、转让推广、社会公益、重大工程、基础研究、管理科学七类。请严格按要求推荐。
1、技术发明类:要求是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或国内已有,但主要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各种公开出版物和媒体及各种公众信息渠道上发表或公开,也未曾公开使用,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成果。
2、技术开发类:要求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已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提高行业的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解决了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通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经所在地税务机关或主管部门财务(审计)证明,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的成果。
3、转化推广类:要求在转化推广过程中,在技术上或转化推广方法、措施上做出重要创新。经所在地和推广转化地税务机关或主管部门财务(审计)证明,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
4、社会公益类:要求在研究和手段方法上有重大创新,解决了本行业的重大问题,在本行业(领域)广泛应用两年以上,经主管部门财务证明,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成果。
5、重大工程类:要求列入市级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通过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完成并应用两年以上,经所在地税务机关或主管部门财务(审计)证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
6、基础研究类:要求是前人尚未发现或尚未阐明,得到国内自然科学界的公认。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两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并被引用或应用的成果。
7、管理科学类:要求通过评审两年以上,并为相关决策和管理部门广泛应用,影响和意义重大,产生了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成果。
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各项成果,均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通过鉴定(验收、评审),才能申报2012年市科技进步奖。
推荐材料及要求
1、推荐材料要求按邵阳市科学技术推荐书认真填写
2、邵阳市科学技术推荐书、鉴定证书(验收、评审、专利证书),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完成人员情况表及其他附件材料合装成册,一式3份。
3、凡盖有印章的材料,必须有一份是盖有红印章的原件。
推荐材料报送时间:2012年1月31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市场科。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将推荐材料按时报送到市科技局成果市场科,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hnsydjq@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360415
联 系 人:丁加泉 汪仲平 刘彩练
[邵阳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和进步奖推荐书]在邵阳市科技信息港(http://www.syinfo.ac.cn/index.asp)下载。
邵阳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
201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