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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7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8-03-14 最新通知 邵阳学院科技处
    

院内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06]160号“关于2007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决定将2007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提前至今年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07年度的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二、申报名额
按照教育厅要求,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各系部申报名额分别见附件。教育厅给予我院项目申报数为:重点项目3项、青年项目3项,一般项目38项。
三、申报程序
本人申请、科技处资格审查、院学术委员会推评、报送湖南省教育厅评审。
四、申报要求
项目资助范围、申报程序及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06年第1次修订)》执行(文件可在科技处网页或湖南高校科技网站查看)。
1、填写申请书之前,认真阅读《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按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2、申请书封面上的“项目类别”在相应的位置填写“重点”、“青年”、“一般”。
3、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3~5年,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研究起始时间均为次年的1月。
4、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需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科技查新,并提交相关查新报告。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曾主持过该类项目且在2007年1月1日前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
6、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准再申请。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省教育厅查重若超过2项,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7、申报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须在学院进行答辩,制作5-8分钟以内的多媒体课件进行演示。
8、教授一律不能申报湖南省教育厅的一般项目。受过湖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2次以上(含2次)资助的,不受理一般项目的申报。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如果已经获得过湖南省教育厅1次资助且不积极向外申报项目的,原则上不再受理一般项目的申报。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技处概不接受个人申报)统一于2006年9月2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2、所有项目均须填写2006年新版的《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表》。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的,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部门或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查新原始报告一份。
3、申报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的须报送申请书一式5份;申报一般项目的须报送申请书一式3份,均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请书。
4、各单位报送项目申报情况汇总纸质表1份(加盖公章)和Excel电子文档。
五、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相关表格均可以“湖南高校科技网站”(http://keji.hnedu.cn)下载。
2、申报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没有通过学院评审的,可以参与一般项目的评审,但必须符合学院规定的申报条件。
3、报送到湖南省教育厅的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没有通过湖南省教育厅评审的,不再转为湖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

邵阳学院科技处

200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