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科通[2009]5号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2009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湖南省科学技术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湘科计字[2009]14号)以及邵阳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邵市科字[2009]0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专题包括:高新技术关键技术及产品、农业关键技术及示范、社会发展关键技术及产品、国际科技合作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应用基础研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与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软科学研究、博士后和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博士后培养)、科技兴贸、市县科技能力建设等10个专题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根据《2009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向邵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提出2009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由市科技局对项目进行初审后报省科技厅,我校的科技计划项目由学校统一报市科技局。
2、通过初审的项目,由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科技网(http://www.hnst.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原已注册的登录即可),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在项目数据成功上传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提交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将项目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三、申报要求
1、网上申报。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受理;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2、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其中重点项目还需提交《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1)。网上报送,同时提交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材料一式4份,A4纸,装订成册。
3、严把推荐关。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不在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申报者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发工作的负责人,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半年;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最多可参与2项;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项目。
4、关键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重点项目,必须具有较明确的产业化前景,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有良好的资信基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必须具有明确的国外合作单位及国际合作基础,重点项目须提供近2年来与国外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外文),优先支持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和国际合作基地项目。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项目组研究人员中35岁以下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不低于30%,优先支持重点实验室项目和能形成知识创新团队的项目。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转化和推广能力,重点项目必须是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科技兴贸项目,申报单位为具有自营出口权、已有小批量出口、能形成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品牌竞争力、年出口额达50万美元的内资企业。市县科技能力建设项目,由市州科技局组织申报。
5、博士后培育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企业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内的、2007年6月30日至2009年1月30日正式进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外省博士后流动站和本省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须在省博管办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进站日至申报起始日满三个月以上的申请者,应提供在该站的科研开题情况(非本次申报课题)及相关证明;进站日至申报项目起始日满一年以上的申请者,除提供该申请者开题情况(非本次申报课题)及相关证明外,还需提供中期考评情况。在站时间按两年计算,申请者需延期出站的须提供省博管办批准延期出站等相关文件资料。每个博士后流动站或企业工作站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6、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申报,我校可申报重点科技计划项目2项,一般科技计划项目10项;软科学重点科技计划项目4项,软科学一般科技计划项目10项。
7、全市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2月18日 。
四、申请书填写方法。
2、点击“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2009年度项目申报)”图标;
3、打开“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4、仔细阅读该页面的申报说明和该页面右下角的离线申报说明;
5、在该页面右下角下载“离线客户端下载”项目离线申报系统并安装。
6、“离线申报系统”安装完毕后,点击桌面上的“湖南省科技项目申报录入系统”图标,打开科技计划录入系统;
7、按要求进行项目申报书填写,填写完毕后保存并导出数据;
8、请把导出的数据文件于2009年2月18日之前送科技处。
邵阳学院科技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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