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湖南省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8-04-10 最新通知 邵阳学院科技处
邵院科通[2008]8号
 
院属各单位:
2008年湖南省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已经开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05年至2007年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和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学科的学术论文,且论文第一作者是在本省(含中央在湘单位)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本届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应具备理论性、创新性、实用性和探索性,对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设一、二、三等3个奖励等级。其评选标准为:
一等优秀论文应达到国际水平。理论研究方面的论文,要求有重要创新见解和发现,对学科发展有重要作用;应用方面的论文,要求有重要的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价值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申报参加一等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必须要有两名(不同工作单位)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的推荐,一般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权威的国际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在国内著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等优秀论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理论研究方面的论文,要求有创新见解;应用方面的论文,要求有技术上的创新和较好的发展前景。申报参加二等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一般要求是在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或专业学报类)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等优秀论文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论文在理论或技术上有一定的创新性。
申报参加三等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一般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性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省级学会评定的优秀学术论文。
三、评选程序
1、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必须先由论文第一作者自愿申报。
2、申报论文由各推荐单位组织初审、推荐等级,填写《湖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的有关栏目,并加盖单位公章。
3、论文推荐单位将评出的论文,连同全部有关材料上报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经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论文水平如未达到所申报的等级,则作降等级或落选处理;如超过所申报的等级,亦可升等级。
5、学术论文经评审后若未达到作者申报的等级,作者有权撤消原申请,并在《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申报栏”予以说明。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
请申报者将申报材料于2008年4月30日以前交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湖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
2、论文全文(刊物原文或原文的影印件)一式两份。外文论文除复印件外,须提交中文详细摘要一份。若属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方面的论文,还必须附上有关部门提供的鉴定意见和说明效益的证明。论文引用情况和成果应用效益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附件材料报送,并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3、湖南省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专家评价意见表(只要求申报一等优秀论文提交)一份。
4、一篇论文不能同时通过多个单位进行申报。论文第一作者每届限申报一篇论文。
 
 
 
 
                                                                                                      科  技  处
                                                                                                  200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