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人才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 各市州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在湘部属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金融机构, 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属新型研发机构, 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 2017 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科发〔 2017〕28号)要求, 为引进培养支持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 做好 2017 年度省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人才类)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专题
1 、支持重点。 按照自创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和自创区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部署, 全面落实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实施办法,重点支持引进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优秀人才运用自有知识产权创办符合自创区产业定位的企业以及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实践或培训基地。
2 、申报主体 。 为自创区或者纳入自创区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 以及在长株潭范围内,面向自创区提供创新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引进对象为湖南省外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及外聘专家。
3 、支持类别。 包括创新人才(团队)、创业人才和外聘专家 3 类。 ( 1 ) 创新人才(团队)类是指依托国家及我省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以及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引进, 研究方向前沿且符合我省战略新兴产业或重点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包括: 顶尖人才, 即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及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国内顶尖人才; 杰出人才, 国家 “千人计划”创新类人才、“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或达到以上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国内外一流人才 ; 优秀青年人才, 国家 “青年千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或达到以上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40周岁以下青年人才 。 创新团队 是指由顶尖创新人才或杰出创新人才牵头, 核心成员不少于 4 名, 核心成员应符合创新人才条件,团队其他骨干应具有满足工作所需的科研能力或经营管理水平, 团队结构合理且核心成员稳定合作 2 年以上。 ( 2 ) 创业人才类是指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创办高科技企业或依托我省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科技创业人才, 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担任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职务)和股东(股权不低于 30% ), 且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或能填补我省产业发展空白,具有产业化潜力。 ( 3 ) 外聘专家: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急需又无法 全职来湘工作的上述各类人才(团队), 采取阶段性工作、挂职锻炼、假期工作、产学研项目合作、提供战略咨询或技术指导等柔性引 智方式。 外聘专家来湘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年 2个月, 以我省中小企业为用人主体。
为加大军民融合创新工作力度, 对依托湖南省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园、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以及我省军民融合重点项目等平台引进,研究方向和成果符合国家国防战略前沿技术发展和我省军民融合重点优势产业发展需要, 能解决我省军民融合产业关键性技术或工艺难题的省军民融合高端人才(团队)参照以上支持类别,并予以重点支持。
4 、支持方式。 按照人才(团队)类别及层次, 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等方式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支持,最高可给予 1000 万元经费支持。 具体资助标准见附件 1 。
另外对特别优秀、贡献巨大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 1 亿元的综合支持。
5、申报时间。 实行常年申报, 定期组织评审。对属我省紧缺、急需或特殊人才或团队的引进, 可按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启动评选程序。第一轮项目申报时间截至 2017年6月9日, 推荐时间截至2017年6月15日。
(二)省科技领军人才(团队)支持专题
1 、支持重点。 省科技领军人才(团队)与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的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进行对接, 省科技厅推荐的国家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对象为省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培养对象,培养对象中入选国家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 自然入选省科技领军人才(团队),享受相关待遇。
2 、支持方式 。 对入选 2016 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的给予 100 万元经费支持,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给予 200 万元经费支持。
(三)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题
1 、申报条件。 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题与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进行对接, 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自动入选湖湘青年英才自然科学类创新人才,申报条件参照《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湘团联〔 2015 〕 39 号)中创新人才的条件。
2 、申报时间。 2017年1月19日, 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科协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工作的通知》(湘团联〔2017〕4号),2月28日已申报截止。
3 、支持方式。 给予每名入选对象 50 万元经费支持(省委组织部与省科技厅共同支持)。
(四)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题
1 、申报条件。 参照《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办法(试行)》(湘科协通〔 2015 〕 102 号)。
2 、申报时间: 根据省科技厅、省科协《关于组织申请认定 2017 年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和推荐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湘科协通〔 201 6 〕 92 号)要求, 实行常年申报,定期组织评审。
3 、 支持方式: 对 2016 年下半年和 2017 年上半年认定的非依托高校建立的 “ 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 ” , 择优给予 50-100 万元定额支持。
二、推荐申报程序与要求
1 、申报方式。 采用在线申报的方式,项目申报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 http://www.hnst.gov.cn ), 点击进入 “ 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 (以下简称 “ 信息系统 ” )进行申报。 (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 “系统使用说明”)。
2 、推荐方式。 市州项目,经市州科技局审核, 并会同财政局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专题中的顶尖创新人才(团队)和杰出创新人才(团队)须经市州人民政府审定后推荐申报。省直管县市项目, 经县市科技部门审核,并会同财政部门汇总, 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抄送属地市州科技局和财政局。 省直有关单位,国家高新区, 在湘部属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金融机构, 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属新型研发机构, 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的项目,经相关推荐单位审核, 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3 、诚信管理。 承担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单位和原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4 、保密项目。 涉密项目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5 、海外引进人才须配合国家安全部门做好海外背景审查, 所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 , 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学历学位认证书” 。
6 、涉及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的项目, 需提供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7 、申报材料和推荐文件。 申报单位通过 “ 信息系统 ” 在线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推荐单位须通过 “信息系统”在线完成推荐工作并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 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三、咨询方式
项目申报相关事宜, 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 0731-88988730 , 88988732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233 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 102 室 邮编: 410013
附件:《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专题资助事项、资助标准和具体要求》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