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科通〔2017〕13号
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邵阳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14]62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调动教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使我校科研工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决定对我校教职工在2016年度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评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内容
参与本次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的范围是我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不含附属医院人员)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以第一作者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及论文收录、作品、著作、专利及获奖。上年度如有漏报,本次可以补报,已经申报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学术论文奖和创作作品奖需提交刊发论文和作品的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等顺序装订,并在封面左上角注明作者姓名,并在目录页标注),被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权威部门的收录证明(原件)。
2.申报学术著作奖需提交学术著作原件3本。
3.申报省、市各类成果奖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专利奖需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请各学院(部门)及时向广大教职工进行传达,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按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填报。
6.本通知和相关附件请从邵阳学院科技处网站最新通知处或邵阳学院OA系统下载。
7.论文、作品的刊物原件(SCI、EI、CPCI收录除外)在评奖结束后由各学院(部门)领回保管备查,其他成果不论是否获奖,原件及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8.以上材料均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任何个人的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7年9月26日-27日将科研成果统计表(加盖公章)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办公室(七里坪一办公楼613室),电子文档请发至科技处邮箱:hnsyxykjc2009@163.com。逾期未报送者只能下一年度再申报。
联系人:自科:毛颖玲 13762880788(66679)
社科:付 晓 15180906610(66083);
邵阳学院科技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1:《邵阳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14]62号).pdf
附件2:2017年度邵阳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