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邵院党通[2014]2号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组明电字[2013]25号)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变化情况,经党委研究决定,将开展2014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报告事项:请根据《报告表》内说明认真报告表内各类事项。
三、相关要求:
1、请至党委组织部网站自行下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A4,双面打印),按照《通知》要求详细、完整地亲笔填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报告表》封面签名处务必由干部本人亲笔签名,不得打印。应将填好后的《报告表》装入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2、请各总支(直属支部)将本单位干部填好的《报告表》于3月20日上午11:00前报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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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3日
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