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消防安全事关生命安危,用电安全更是校园安全的重中之重。据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我国火灾事故中电气火灾占比高居首位,用电不慎引发的火灾紧随其后。学生公寓人员密集度高,电器使用频率高、场景复杂,一旦发生电器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明确规定:“学生宿舍、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为进一步筑牢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防线,共建安全、文明、和谐的住宿环境,依据《邵阳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邵院政字〔2025〕42号)《邵阳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邵院政字〔2019〕46号)相关要求,就冬季用电等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教育,主动担当尽责
各二级学院务必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教育学生自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与法治观念。要通过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充分认识违章用电的极端危害性,督促学生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与公共安全维护意识。各二级学院要常态化开展宿舍安全用电检查,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发现宿舍内及周边存在有损公寓安全的情况,要立即制止,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引导全体学生共同构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使用电器,严守安全底线
根据宿舍现行的用电标准,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使用下列违章电器设备,一经发现,不管是否正在使用,一律暂扣:
1.无国家强制性“3C”认证标志的各类电器产品;
2.热得快等未配备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器设备;
3.额定功率超过500W的电器,包含铭牌标识500W以内,但实际功率超过的各类电器;
4.炊具烹饪类电器,包括电饭煲、电磁炉、电火锅、电热杯、养生壶等;
5.发热取暖类电器,如取暖器、烤火炉、烤鞋器等;
6.教育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明确认定不适宜在学生宿舍使用的其他电器;
三、严守公寓规定,消除消防隐患
全体同学须严格遵守公寓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以下危险行为:
1.严禁私拉乱接水电管线、违规搭接插线板,不得私自拆改、挪用、损毁用电计量装置及用电安全保护设施;
2.严禁在公寓楼应急照明灯具、室内空调专用电源等非标准插座上私接电线及插座,严禁将空调线路和照明线路混接;
3.严禁在公寓内使用蜡烛、酒精炉、煤气罐等明火装置,严禁从事煮饭、做菜等明火烹饪行为;
4.自行车须统一停放至指定集中停车点,严禁占用公寓楼内消防通道;学生公寓公共区域严禁停放电动车;
5.严禁将通电状态的移动插座长时间放置于床面、衣物、书籍、纸张等易燃物品上;
6.宿舍室内及阳台区域严禁乱堆乱放杂物,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及公寓各出入口须保持24小时畅通,不得摆放任何障碍物;
7.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品及其他影响公共安全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的物品。
四、提升应急能力,共建安全环境
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全体学生自觉提升消防安全素养,主动爱护公寓楼内的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严禁损坏、挪用或遮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宿舍消防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宿舍消防隐患排查,熟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清晰了解本楼栋消防疏散通道位置,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技巧,做到“火情早发现、隐患早排除、灾害早处置”。
五、严格违规处理,强化责任追究
学生工作部、保卫工作部、基建与后勤中心将建立“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突击抽查”的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对学生公寓安全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违规使用、存放违章电器的学生,将依据《邵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强制整改、当场收缴、实名通报”等措施,并视情况给予相应校纪处分;因违规用电引发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工作部 保卫工作部 基建与后勤中心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