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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关于申报2017年邵阳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7-05-27 主题教育 邵阳学院学工处

 

 

各系(院):

  根据《关于实施第三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 》(湘教工委发〔2015〕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引导我校各系(院)加大投入,在各系(院)重点建设一批环境友好、师生互动的交流辅导空间;组建一支系(院)领导、辅导员、专业教师和学生骨干参与的、年龄结构合理的成长辅导队伍;运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和方法,辅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技术,以互动式为主的交流方式,在学生熟悉的环境中,及时疏导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生活困难、学习困难、就业压力、心理困惑等思想问题,想方设法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防止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转化为心理障碍构建工作前移、重心下移到系(院)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模式,确保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着眼于进一步提高我校育人工作实效,尤其要结合系(院)实际,围绕成长辅导室机制建设(管理制度、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辅导老师、朋辈辅导队伍)、条件建设(场地、功能区)、日常运行(辅导管理、辅导内容、辅导效果)、特色工作等建设内容,不断加强成长辅导室建设的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制度完善、资源整合、工作创新和队伍提升。

2.项目建设要求:首先,要严格按照《邵阳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2),推进成长辅导室标准化建设,为大学生成长辅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舒适友好、互动交流的环境。其次,根据系(院)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形成鲜明的辅导工作特色,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三是通过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成长辅导工作制度,丰富辅导手段与途径,满足系(院)大学生接受辅导的需要,为大学生提供主动、便捷、及时、有效的辅导服务。

三、建设项目遴选条件

1.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初步成效明显,并受到所在系(院)广大学生认可。

2.项目建设目标科学明确,建设计划周详,特色鲜明,建设条件有保障。

3.项目负责人应为系(院)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范围为全校各系(院)。

2.全校今年立项建设特色成长辅导室3个。对各系(院)上报的项目,我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行文立项建设。对于没有被批准校级立项的系(院)亦要求加紧特色成长辅导室的建设,并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纳入系(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3.学校资助每个立项建设项目经费0.5万元,结项验收合格后项目运行经费300元/月,一年按10个月计算,系(院)应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项目的初选、申报、管理及系(院)的配套资金等方面的要求与教学科研项目同等对待。

4.项目建设期不超过1年。对建设到期的项目,我们将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开展结项工作。结项通过的,将发文授予“邵阳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称号,颁发相应的匾牌和证书。结项不合格的,将发文予以通报。

5.学校在已验收合格的“校级特色成长辅导室”的基础上,每年择优推荐1-2项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成长室建设项目申报。

6.申请者须填写《2017年邵阳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如系(院)的立项文件等,请装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于2017315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电子文档请发至xgcttj@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17年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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