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级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学联的有关要求,现就深化我校学生会改革的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明确学生会职能定位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二、改革运行机制
(一)学校各级学生会组织实行轮值主席制度。校、院两级学生会均要建立“主席团+工作部门”的学生会组织架构模式。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按照实际需求确定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二)二级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指导;二级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校学生会的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三)各级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好学生会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切合同学需求的活动。
三、坚持精简原则
学生会组织不应重叠与复杂,要优化学生会机构和人员规模。
(一)机构设置
根据我校学生会工作的实际,各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下设办公室、权益服务部、学业发展部、文明实践部、宣传外联部、心理健康互助部等六个部门,其具体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开展学生会干部、干事的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统筹对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的评价等工作。
权益服务部:按照《邵阳学院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广泛开展调研,积极反馈、维护青年学生的权益等工作。
学业发展部:负责开展学风建设活动,组织承办全校性的学习竞赛、竞技性体育活动及全民建设等素质提升活动。
文明实践部:负责大学生文明行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宿舍文明建设等活动,营造和谐文明校园环境。
宣传外联部:负责学生会形象设计与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行为引导等活动。
心理健康互助部: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在大学生中组织心理健康专题讲座、活动等。
(二)人员规模
1.校级学生会相关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6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6个(办公室、权益服务部、文明实践部等部门分校区设立工作部门,由七里坪校区工作部门统筹安排工作),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1—3人,工作人员不超过10人。
2.二级学院学生会相关要求。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30人以内,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工作部门不得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1-2人,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医学院因跨校区管理,学生会总人数可酌情增加,但不得超过40人。
3.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四、明确遴选条件
学生会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该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五、严格遴选程序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一)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及工作部门成员遴选程序。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报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核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推荐人选要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部门负责人)经自主报名后,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学院党总支审核,报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确认。
(二)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及工作部门成员遴选程序。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二级学院团总支同意,报二级学院党总支确认。
六、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一)校级学生代表大会。校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二级学院各年级、主要的学生社团。学校学生代表大会要向大会公布选举结果,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省学联备案。
(二)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要向大会公布选举结果,并经二级学院党总支批准,报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校学生会备案。
七、坚持从严治会
(一)落实《学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
(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定报告制度。校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报告;二级学院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二级学院党总支报告。
(三)各级学生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接受全校学生监督,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对口责任管理部门要迅速展开调查,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八、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九、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
学校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将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十、团组织的具体指导
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要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校党委有关要求。明确一名团委专职副书记具体指导校学生会,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邵阳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