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邵阳学院专职学生辅导员考核评优办法修订意见》(邵院政字[2015]6号)文件精神,现就辅导员集中述职评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1年1月3日下午14:00-17:30
二、地点:七里坪校区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参加集中述职评议对象
符合《邵阳学院专职学生辅导员考核评优办法修订意见》、《邵阳学院兼职辅导员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且常规考核得分90分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集中述职评议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专、兼职辅导员。
四、评选名额
2019年度我校共有在编专职、兼职辅导员92名,参加考核92名,按20%的比例进行评选,2019年度评选优秀辅导员18名。
五、集中述职评议的组织领导
根据《邵阳学院专职学生辅导员考核评优办法修订意见》,由学校辅导员工作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学校监察室全程监督。
六、集中述职评议的原则要求
1、客观真实原则。每位参与述职的辅导员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自己的工作情况,不能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位参与评议打分的评委必须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独立自主进行评价。
3、回避原则。和参与述职的辅导员有直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能担任本次辅导员集中述职评议的评委。
4、全面评价原则。参与评议的评委既要考察辅导员述职的情况,更要结合其平时工作表现和绩效,全面进行评价。
七、集中述职评议的具体安排
1、报名确认。符合优秀辅导员参评条件的辅导员老师以学院为单位将《邵阳学院2019年度优秀辅导员集中述职评议报名表》,纸质档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于12月30日上午11点之前交二办106办公室夏琳钦老师,电子版发邮箱837150745@qq.com,确认参加述职评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由学校辅导员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述职的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
3、述职顺序。由通过资格审查、可参加述职评议的辅导员本人抽签确定,抽签时间定为12月31日上午10:00,地点定在七里坪校区二办公楼102室,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和监察室主持抽签。
4、述职内容。本人的基本情况,2019年度的工作绩效,工作亮点、特色等。
5、述职时限。每位辅导员述职不超过5分钟,时间满4分钟时,计时器提醒一次,满5分钟时必须立即停止述职。
6、候场地点:七里坪校区一办公楼518会议室
八、评委产生及计分办法
1、常规考核分数占总分的90%,述职评议分数占总分的10%。
2、学生工作部、组织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监察室四部门确定辅导员工作考评评委库成员。
3、述职评议评委由各二级学院副书记和学校监察室从辅导员工作考评评委库中随机抽取成员组成。评委现场进行评议打分,每位候选辅导员得分按100分计,每位评委在候选辅导员中评90分(含90分)以上不得多于18人,超过18人的打分表作废。
4、每位参与述职评议的辅导员集中述职评议得分按评委有效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打分总数除以有效票数,再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5、按常规考核得分及述职评议得分累加从高到低取前18名评定为本年度优秀辅导员。
九、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部(处) 组织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监察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