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邵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1〕55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启动2023年上学期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申请和审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受理对象:曾受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期间表现良好,取得明显进步,且无新的违纪行为,在处分期满后提出解除处分申请的在校在籍本科学生。处分期满截止日为2023年6月5日。
二、申请解除纪律处分程序、申请解除纪律处分材料及相关工作要求按照2023年3月6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下学期学生申请解除纪律处分工作的通知》(邵院学通[2023]3号)文件执行。
三、各二级学院须将相关材料于2023年6月5日下午17点前报学生工作部二办105室,联系人:潘用学,联系电话:18274491786。《邵阳学院申请解除纪律处分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2743196@qq.com。
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