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3〕92号)、《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1〕5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学校奖学金受奖面、金额及申请条件
1.学校奖学金受奖面及金额
甲等奖学金享受面为不超过毕业学生人数的1%,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500元/人;乙等奖学金享受面为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奖励金额为人民币800元/人;丙等奖学金享受面为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人。
2.学校奖学金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集体活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正确的是非观念、品行端正、为人诚信、表现突出、德育测评分85分及以上;
(2)遵纪守法,能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在参评学年度内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一学年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上或事假24学时以上者均不能评定;
(4)参评学年度必修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参评学年度体育考试、考核成绩及格。若参评学年度无体育测评考核,在校期间所有体育成绩或体测考试的平均成绩应及格。
必备条件:
(1)甲等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6%内;
(2)乙等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2%内;
(3)丙等奖学金
①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5%内;
② 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5%内。
(二)三好学生申请条件
1.校级三好学生从获得学校甲等、乙等奖学金的学生中择优评选,比例在获奖者的90%以内;
2.校级三好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三)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组织观念强,成绩显著;
2.从连续任职一年的现任校、二级学院、班、社团学生干部或学生干事中(包括寝室长)择优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参评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无,违纪行为;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行政班级前50%内,且必修课没有不及格课程;
5.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各二级学院评定报学生工作部审批,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1.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集体评审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报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审议,确定本学院推荐对象,并在本学院公示 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2.请各学院在4月1日前将2024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邵阳学院2024届毕业生学校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附件2)、2024届毕业生学校奖学金及优秀个人登记表(附件3)、邵阳学院2024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责任状(附件4)和公示(附件5)纸质版(及时上交至二办106室,同时附件3和附件5电子文档(主题标注:XX学院2024届毕业生奖学金及优秀个人)打包发至xgczzh@163.com。
3.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查学校奖学金申请者资格条件。学校奖学金申请者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学校处分、或在学校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空缺名额不予补报。
4.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邵阳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的实施办法》(邵院政字〔2021〕6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不得将名额、奖金拆分,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挤占、挪用,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附件: 1.邵阳学院2024届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2.邵阳学院2024届毕业生学校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
3.2024届毕业生奖学金及优秀个人登记表
4.邵阳学院2024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责任状
5.公示(模板)
邵阳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