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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中科曙光助学金的通知
2019-10-17 政策文件 邵阳学院学工处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邵阳学院“中科曙光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邵院政字〔2018〕108号)和《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邵院政字〔2017〕4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今年“中科曙光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评选。

 一、评选范围

 中科曙光助学金评选范围为2015级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专业和护理高职班级,2016级、2017级、2018级在校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学生。“中科曙光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贫困学生优先),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或学校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兼得。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为人正直,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良好,评审年度内无补考课目(含考查和考试);

 5、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身心健康,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他有益活动。

 三、名额分配

 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材料要求

 1、《邵阳学院“中科曙光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2、教务处格式并盖学院行政公章的上学年个人成绩单一份(原始成绩);

 3、《邵阳学院2019-2020学年中科曙光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

 4、《2019-2020学年“中科曙光助学金推荐名单公示表》。

 五、工作要求

 1、评选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二级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选,并对各班学生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集体评审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报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审议确定本学院推荐对象,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2、10月25日前将《邵阳学院2019-2020学年“中科曙光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和《2019-2020学年“中科曙光助学金推荐名单公示表》电子档发至xgczzh@163.com邮箱,纸质材料交二办106室。

 3、“中科曙光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各二级学院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不得将名额、资金拆分,评审对象不得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挤占、挪用,一经发现,学校将对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1、《2019-2020学年“中科曙光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邵阳学院“中科曙光助学金”申请表》

 3、《邵阳学院2019-2020学年“中科曙光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1:2019-2020学年中科曙光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邵阳学院“中科曙光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邵阳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材料移交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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