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执行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2〕19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湘财库〔2012〕8号)和《湖南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财库〔2008〕9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执行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意义
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从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机关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公务卡及其强制结算目录的有关业务知识,主动用卡、带头用卡。
二、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时间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与准备阶段:5月—6月上旬,宣传介绍公务卡,发放宣传资料,出台《邵阳学院公务卡管理办法》,组织教职工个人向建行申请办理公务卡。
(二)实施过渡阶段:6月下旬开始使用公务卡,12月之前全面实行到位。
三、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要求与内容
(一)严格执行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1、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适用于授权支付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仍使用转账方式。
2、凡原使用现金结算且属于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学校财务部门核准
(二)下列情况目前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三)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付、报账审批
1、在使用公务卡刷卡支付前,要按《邵阳学院财务支出管理办法》(邵院政字〔2011〕43号)文件规定的有关审批权限和程序口头或书面报告,经同意或批准后方能刷卡付款。否则,刷卡支付的金额由持卡人负责。
2、凡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凭发票、交易凭条(POS小票),按邵院政字〔2011〕43号文件规定的有关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报账手续。
3、目前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教职工可预借或先行垫付,借支或报销时财务部门将款项支付至教职工的公务卡账户,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报账审批时报销申请人必要时应提供商家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销。
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事先口头或书面报告,经过校领导批准和财务部门核准。借支时应凭批准的书面报告,报账时要附上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说明材料和学校的批准报告(在外口头报告的要补办书面报告),否则,不予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四)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详见下表)
凡属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公务支出都要按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合乎政府采购要求的要按政府采购的要求办理)。
序号 |
公务卡结算项目 |
备 注 |
01 |
办公费 |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
02 |
印刷费 |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
03 |
咨询费 |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
04 |
手续费 |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
05 |
水电费 |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
06 |
邮电费 |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
07 |
物业管理费 |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
08 |
差旅费 |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
09 |
维修(护)费 |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
10 |
租赁费 |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方面的费用。 |
11 |
会议费 |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
12 |
培训费 |
指各类培训支出。 |
13 |
公务接待费 |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14 |
专用材料费 |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零星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
15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
16 |
其他交通费用 |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
17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指上述未包括的日常公务零星支出。 |
四、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邵阳学院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