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学院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 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 试行 ) 》

2025-11-06
 
    -2-邵阳学院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管理以下简称中央发展改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根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5和湖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对中央发展改革资金的申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央发展改革资金主要用于教学实验平台建设、实践基地建设、科研平台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四个方面一)教学平台类项目主要支持基础课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和校内专业实践基地等建设。)实践基地类项目主要支持公共实践实训平台学生开放创新实验实践地、校地合作平台等建设。)科研平台类项目主要支持科研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基地
    -3-科技创新团队科研条件建设。)重点学科类项目主要支持省级及以上学科的科学研究条件建设。第三条中央发展改革资金安排原则(一统一规划分年实施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滚动执行学校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组织征集遴选校内建设项目编报专项资金三年支出规划及年度建设项目预算(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独立建账禁止挪用挤占或用于基本建设、津贴补贴、债务偿还等无关支出;(三)绩效优先,动态调整:建立立项-建设-验收-评估全周期绩效管理机制。第二章管理职责中央发展改革资金按项目类型实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如下:项目类型归口管理部门协作部门1教学平台类项目实践基地类项目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二级学院
    -4-有关部门2科研平台类项目科技处人事处、研究生工作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3重点学科类项目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究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学校中央发展改革资金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实施单位负有建设督促监管等主要领导责任项目实施单位要负责人应对项目执行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申报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可行性负责。(二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实现预定目标。(三负责主要设备的参数设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四严格按照项目设备的参数设计技术要求等协同供
    -5-应商做好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工作组织包括技术专家在内的人员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形成部门验收评估报告资产与实验理处提出验收申请。(五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并确保报账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六)及时报告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七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资产入库验收台账登记手续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并安排专人管理加强资产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提高资产使用率。(八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自评配合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监管、检查等工作。项目负责人因工作调动离职退休等原因无法继续主持完成项目建设的项目实施单位召开院党政联席会归口管理部门召开处务会确定新的项目负责人并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备案。第六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会同计划财务处以及各子项目库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汇总的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制形成学校总项目库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后正式确定。第三章项目管理中央发展改革资金项目属学校重大项目,实行项目
    -6-制管理建立项目库按规定进行预算评审和实行滚动管理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项目准备该阶段主要工作是项目规划储备与入库。项目规划储备各二级实施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归口管理部门综合跨单位的实际情况启动项目孵化与培育工作进行项目预申报预申报项目经党政联席会议或处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归口管理部门并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项目入库1、建立AB类分级入库机制:A类(优先支持项目):符合国家战略且论证充分B类(培育储备项目):需完善实施方案2、实施项目滚动调整:每年9-10月开展项目库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动态替换不超过20%的储备项目未入库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跨年度重复申报为确保项目质量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不搞撒胡椒面式的散而小的项目原则上单个项目金额1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类50万元)。项目申报(一)单位组织申报: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
    -7-《绩效目标表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单价10万元以上和《采购需求表》;(二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剔除重复建设脱离实际需求项目(如已有同类设备闲置率>30%);(三校级评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答辩服务战略优先度40%绩效目标可实现性30%单位执行能力(30%打分、按轻重缓急排序,原则上每年支持的项目不超过5个;(四上级报送排序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后报送省财政厅/教育厅。项目实施(一中央发展改革资金应严格按照财政厅下达的年度预算额度进行实施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完成项目准备方案及论证校内审核及送审招标供货收等程序,原则上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滞后的应及时上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出解决方案,保证项目的有效实施。(二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当年建设任务和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执行序时进度要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进度应达到项目资金的90%执行进度低于序时进
    -8-度的项目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统筹安排建议,强化预算执行。第十项目变更当年因实际拨款额度小于规划额度而未实施的项目可顺延编入下一年规划项目,已编入支出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若遇特殊情况,项目的调整、终止和撤销按以下流程办理:(一项目调整当项目实施内容与原申报内容因实际需要调整时,由项目申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到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会商相关部门,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二项目终止当项目申请单位未使用或已使用专项资金确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项目终止项目申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到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汇总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学校同意收回未使用的资金。(三项目撤销项目申请单位未使用预拨资金因故无法完成的项目如因学校规划调整不再需要或因技术迭代失去建设价值等由申请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汇总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
    -9-第四章资金资产管理第十中央发展改革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支付罚款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在全校范围内普遍提高人员薪酬待遇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开支的其他支出第十中央发展改革资金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调整须严格按程序审批项目原则上应在当年执行完毕。第十中央发展改革资金的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凡属政府采购目录项目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统一招标;合同签订需经法律顾问审核报审计处备案。第十项目建设完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部门划财务处审计与纪检监部门等进行验收成固定资产的须在验收后完成资产登记包括实验室建设在内的所有项目建设完成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备案。第五章项目监控、评价与验收第十过程监控与评价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核查中央发展改革资金
    -10-执行率与目标完成偏差情况;审计处应定期或不定期中央发展改革资金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中央发展改革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项目验收验收采用项目实施单位报送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学校组建项目验收小组进入项目实施单位实地验收等形式进行验收的主要内容:(一)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三)项目管理情况;(四)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分析。第十出现以下行为除暂停后续资金外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虚构项目套取资金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禁止领域设备闲置率>30%且无合理说明或绩效评价不合格项目执行不力,规定时间内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建设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
    -11-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或存在其他违反项目管理的行为。第六章附则第十本办法如有条款与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为准。二十本办法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第二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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