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收费公示牌
2013-11-06
学费管理 计划财务处网站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元/人·年) | ||
学
费 |
农林、航海、地矿油类 |
3600 | |
文、史、哲 理类 |
3800 | ||
经、法、教、管类 |
4000 | ||
工科、体育 |
4800 | ||
艺术和新闻传播类 |
表演专业 |
8000 | |
其他专业 |
6000 | ||
医药、公安类 |
5500 | ||
住宿费 |
普通宿舍 |
600 | |
公寓制宿舍 |
1200 | ||
代收费 |
体检费 |
45 | |
身份证及户口本 |
21 |
一、“211工程”学校和高职专科院校的专业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项目和标准公示,住宿费和代收费按上表式样公示。
二、列入本校热门专业的的学费标准在表列标准的基础上浮30%。
三、学生用书籍、课本按实结算。
四、本校按自愿有偿原则,向广大学生提供经批准的经营性服务并收取费用。
五、本校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六、本校向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
七、本校在湖南省物价局取得《收费许可证》号为JS—0040,有效期到2015年。
八、批准文号为:学费—HNPR-2013-38013《湘价教2013》92号、住宿费—HNPR-2012-38031《湘价教2012》112号、代收费—湘价教【2010】102号。
举报电话:12358
公示单位:邵阳学院
201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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