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标准(2025)

发布日期:2025-11-10
   (一)领导班子建设好

1.主动争取同级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关工委工作被列入同级党政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工作考核,每年至少向党政领导汇报1次关工委工作。县(市、区)教育关工委、高等教育学校关工委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建立健全定期沟通协调机制。

2.关工委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进出有序,由现职党政领导兼任主任,从同级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或双主任),配有专职或兼职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退休老同志占一定比例。

3.设有秘书处(或办公室)等日常办事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办公设施,工作经费有保障。

4.县(市、区)教育关工委要实现所辖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关工委全覆盖;高等教育学校关工委要实现二级学院关工委全覆盖。


(二)“五老”作用发挥好

1.组织动员更多“五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广泛发动社会优质“五老”资源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建设好“五老”骨干队伍,县(市、区)教育关工委至少20人,普通本科院校关工委至少30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职(专科)学校、民办高校关工委至少10人,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普通本科院校二级学院关工委至少3人。

2.发挥“五老”队伍作用有平台、有载体。本级工作平台、载体,县(市、区)教育关工委至少2个,普通本科院校关工委至少3个,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职(专科)学校、民办高校关工委至少2个,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普通本科院校二级学院关工委至少1个。


(三)制度建设执行好

1.建有完善的工作、会议、培训、请示汇报、经费管理、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办公会。其中,县(市、区)教育关工委、高等教育学校关工委每年组织开展培训、召开年度工作会议。

2.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并定期表扬。

3.对负责日常工作的老同志按照财务规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对从事关工委工作的“五老”骨干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进行看望慰问,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老”按规定给予鼓励和表扬。


(四)积极探索创新好

1.结合实际探索关工委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新模式,建设具有本地本校特色的活动品牌和工作平台。

2.定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针对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青少年成长中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咨询和参考。

3.重视数字关工委建设,创新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开展关工委工作,积极打造网络优质关工教育资源、培育网络关工活动。


(五)活动经常效果好

1.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围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传统文化、科学素养、法治教育、心理健康、家校社协同育人等方面,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教育活动。其中:

1)县(市、区)教育关工委每年至少组织开展3项上级关工委部署的品牌活动,1次本地特色教育活动;

2)普通本科院校关工委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4项上级关工委部署开展的品牌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本校特色教育活动;

3)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关工委、高职(专科)学校关工委、民办高校关工委、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关工委、普通本科院校二级学院关工委结合实际,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2项上级关工委部署开展的品牌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本校(本院)特色教育活动。

2.积极参加上级关工委组织的会议、培训及有关活动,并有效落实。


(以上内容选自:教关委函〔2024〕15号《全国教育系统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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